
3月9日,深交所向聯建光電發關注函,對公司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表示關注。深交所要求公司補充說明按前述口徑計算2020年營業收入指標時剔除的經營主體名稱,相關經營主體剝離時間,是否考慮內部交易抵消的影響;請補充說明若考核期內新增或減少合并范圍內的經營主體,是否需要對相應的考核指標進行調整、調整的具體方式及合規性。
機構對企業發布關注函,在一定程度上能引起媒體關注。1月17日“900億巨頭攤上大事!剛披露減持,又搞百億定增,深交所火速下發關注函:是不是短線交易?”則引發眾多網友熱議“大股東套利而已”、“老板究竟在弄啥咧,明目張膽圈錢嘛”。
本次深交所向聯建光電發布的關注函中,“是否需要對相應的考核指標進行調整、調整的具體方式及合規性”相對較容易引發媒體或網民的深入探究。及時掌握網絡動態對于企業在負面輿情窗口期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