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事件:廣東高州通報村民暴力妨害公務 10人被抓
中新網1月7日消息,廣東高州市委辦7日通報稱,3日上午,該市處置一起因村民意外死亡引發的暴力妨害公務事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通報稱,2日上午9時許,高州市寶光街道新塘村新屋、月塘、禾倉、新塘四個村小組組長和一名村民代表一行5人,來到寶光街道新塘村陳坑嶺碧桂園房地產項目土方開挖現場,稱用地權屬不清,阻止施工方施工。施工方報警,高州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隨即派員前往現場勸導。在施工方停止施工期間,禾倉村小組組長黃某友通過手機通知禾倉小組代表黃某貴到現場。
當天10時39分左右,黃某貴爬上陳坑嶺山頭,并未與任何人發生語言、肢體沖突,疑因心肌梗塞突然暈倒在地,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件發生后,當地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善后工作,但當地村民不配合,不讓搬走尸體,并揚言抬尸體到寶光街道辦鬧事。
3日上午8時左右,高州市寶光街道辦及市民政局殯改執法人員到陳坑嶺山上準備將死者尸體運走時,遭到死者家屬和部分村民手持木棍、玻璃瓶阻撓。還有村民到寶光街道辦聚集,砸爛街道辦大門,圍攻街道辦干部,并在街道辦門口上香、焚燒紙錢、燃放鞭炮。
當日上午10時,當地警方組織巡警、聯防隊員共40人趕到陳坑嶺維持秩序、清理現場時,遭到一些村民手持木棍、玻璃瓶等暴力抗拒,同時遭到一批不明身份的人員毆打,致2名民警及6名聯防隊員受傷。事件中,有兩名村民受傷。
為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警方立即采取措施,將參與打人的黃某富、黃某海、張某成、張某全等10人抓獲。事后,殯改執法人員才得以將尸體運走。
經審查和調查取證,黃某富、黃某海、張某成、張某全等10人對其妨害公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10人中有8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2人被監視居住。
輿情動態:網友質疑暴力抗法說
關于“村民暴力妨害公務”的通報經媒體報道后,一起輿論的廣泛關注,新浪、搜狐、人民網等眾多門戶網站紛紛轉載報道該事件。據樂思輿情監測系統對該新聞事件的跟蹤監測數據顯示,截至8日10時30分,網上有關該新聞的傳播信息達39500條,其中來自鳳凰網的一條單篇報道有11257人參與討論,評論251條。從網友跟帖來看,對于官方給出的妨害公務說法,網友多表示質疑。
@?活動組舞者:圖片怎么看上穿制服的人在打人們群眾。是真的抗法?還是暴力執法?執的那家的法?(2489人推薦)
@?鳳凰網友:強烈建議重新審視:不是真的抗法?還是暴力執法?(1605人推薦)
@?aiguoaidang:開發商有錢能叫鬼推磨?對付老百姓用暴力不妥當,百姓對警察使用暴力也一樣不妥。畢竟不是敵人。(432人推薦)
@?手機用戶:照片和標題不對稱。別人拉的橫符寫的是“強行征地還我人命”八個大字。(424人推薦)
@?手機用戶:既然用地權不清,開發商就不能動工,政府要做的應該是禁止開發商動工還群眾公道,此人雖未受外傷致死卻是固開發商霸王行為受強烈精神刺激致死,開發商豈能無過,群眾并非全無道理,悲哀的公務執法(147人推薦)
輿情點評:村民暴力抗法背后是利益不公待遇的無奈
“高州村民暴力妨害公務”事情發生后,公眾大多會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同情“弱者”。然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眾所周知的道理,作為一介村民,若不是他們的利益受到侵犯,被逼到了絕路,他們又怎么會做出如此“過激”的行為?也許他們“過激”行為的背后,正是他們的無奈。
面對弱者的暴力抗法,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我們的村民會怒不可遏,會“愚蠢”到用拳頭來捍衛自己的生命?為什么明知道打人不對,可能要坐牢,還是堅持動手?
暴力抗法的原因值得深思。雖然村民暴力抗法千不該,萬不該,但是,會不會是我們的執法者在執法過程中也同樣存在粗暴執法呢?是不是我們的執法者在處理糾紛問題一直很強硬,不給群眾辯解的機會呢?所以,在發生這樣的不幸事件之后,更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深思,更應該總結工作經驗和血的教訓,爭取在以后的執法中做到以情動人,以理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