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11月25日下午3時,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就近日倍受關注的《廣州市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基礎數據核查登記專項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穗府36號文?)召開“加強來穗人員居住登記工作”情況通報會,通報穗府36號文相關情況,并接受媒體采訪。通報稱該方案旨在摸清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基礎數據底數,研判來穗人員的基本現實需求,使來穗人員共享廣州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據通報,只要來穗過夜,未在酒店、旅館辦理住宿登記的,就該辦理居住登記。來穗人員3個工作日內不登記的,將責令限期改正,未改正將處以罰款,但罰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通報會上,廣州市來穗局局長陳紹康表示,規定“來穗居住三日內需登記”的穗府36號文規定是依法行政,完全按照上位法要求去做,“沒有超越法律條文的任何附加條件”,該《條例》為廣東省人大通過的法律,地方政府和部門無權去干預立法,如果要修改這個法律,需要各級立法機關去解決。他同時表示,“從基礎數據核查的角度,我希望來了以后登記。你不登記也沒辦法,這個無礙大局。”
二.網友熱議
方案很奇葩!(59%)
@黎黎宇紀:簡直無語。
@yendy-Fong:什么人才屬于是外地人?廣州市外的人嗎?離譜。
@Luiwon:我是廣州的,我都覺得這樣的條例很傻逼很無理,搞分化嗎,嫌社會和諧過頭了吧?
@Alwaysia大蝴蝶:這個真的很搞笑,你在大街上查,你怎么知道這個人是不是在廣州過夜、是不是已經居住超過三個工作日?
太離譜,探親訪友也要登記?(20%)
@雙魚的A大:投親訪友的有點麻煩了。
@朱彥碩:這算是什么規定,我睡朋友家的話也要登記?
@Innocuous:去廣州親戚家住宿,也要落地簽么?
@君子蘭的小屋:奇葩,親戚家住也要登記?父母去看子女住子女家也要登記?
一個無法實施的方案。(11%)
@一菜壇子一怎么實施?
@威海毛熊:又是一個無法實施的規定。
@何光偉:如果全部執行下來,每天要投入多少人力、財力?
@華天動力協同:感覺實施難度很大,監管不過來。
這是時代的倒退嗎?(6%)
@陳貴wb:今天廣州當局開倒車。
@樽中酒中鱒:突然想起了曾經馬季的相聲《多層旅館》,這是時代的倒退嗎?
其它觀點?(4%)
@孤夜笑云:廣州整治三非的呼聲由來已久,這擺明了是要管理日益增多的非法移民。
@longchao2006:仔細考慮有利于長遠社會治安問題,別動不動講粗,廣州最近幾年某些地方的治安是比以前差很多了。
三.輿情透視
據抽樣調查所得網友言論看,絕大多數網友都不認同“穗府36號文”,認為該方案太離譜,而且無法實施,甚至還有時代倒退的嫌疑。從方案的內容上看,執行難度確實非常大,操作性不強,甚至可能成為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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