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自媒體的飛速發展,公眾參與社會管理、輿論監督的積極性被不斷調動,作為與民利益息息相關的稅務領域自然就成為輿論聚焦點之一,稅收領域已然成為輿情高度敏感地帶,然而面對不斷“升溫”的涉稅輿情,稅務機關涉腐輿情應對存在如下不少的問題。
一是涉腐網絡輿情應對緊迫性不強。稅務人員在行政執法或處理問題過程中,一些看起來微小的失誤和瑕疵就有可能被“有心人”在網上快速放大和炒作,引起廣大網民的關注和議論。網民通過發帖、轉帖、論壇、博客等形式迅速在網絡上傳播,很短時間里就可匯集形成負面影響很大的輿情浪潮,引發人民群眾對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質疑,對稅收工作造成被動,損害稅務工作人員及稅務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甚至影響政府形象。但仍然有許多基層稅務部門和稅務干部沒有完全適應網絡時代的新變化、新要求,對網絡涉腐輿情應對和處置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敏感意識不強,沒有危機感,放任其愈演愈烈,結果演變成大的輿情事件,陷入被動。
二是稅務機關人員作風建設仍然滯后。客觀地講,近些年來,特別是自去年“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稅務機關的作風建設是取得了卓越成就的,但不可否認仍然有一些稅務干部在作風上存在問題,“懶、散、慵、浮、軟、昏、混、推、拖、奢、貪”的現象也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群眾性意識不強,執法不規范,濫用自由裁量權,對稅法的不誠信直接損害了稅務機關的形象。這些作風有問題的稅務干部得不到納稅人以及公民的信任,也是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爆發的一個直接因素。
三是涉腐事件網絡舉報機制的相對缺失。據2013年全國兩會前夕,人民網和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反腐倡廉分項調查顯示,68%的網民最愿意通過網絡曝光的方式參與反腐;如果要舉報,87%的網民會選擇匿名舉報;30%的網民認為網絡反腐能夠在短時間引起大量網民關注,對貪官造成較大輿論壓力,24%的網民認為匿名曝光保護了舉報人的安全,這些數字充分表達了網民對反腐敗工作參與的熱情。
反觀基層稅務機關,在部門網站上開通舉報途徑的卻寥寥無幾。涉腐網絡舉報機制的缺失與網民監督舉報需求的矛盾,一方面使許多網民只能選擇在公共網上大張旗鼓地將貪腐線索公諸于世,通過集聚放大產生“民意”來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引發高層關注,懲處稅務腐敗干部,這種“人治”的反腐運行模式,不僅容易泄露反腐機密,使問題官員有所準備、串供甚至出逃,不利于案件查實,更會給紀檢監察部門查辦案件帶來困難。另一方面基于網上發言的匿名性和自由性特點,網民可以通過網絡平臺自由地表達觀點和看法,其傳播又不受時間、空間的制約,使許多網民意見過于隨意或片面,真實性、可靠性沒有保證,不僅會給檢監察部門甄別、處理帶來困難,更會使網絡監督和網絡反腐的功能弱化。
四是涉腐網絡輿情應對能力的不足。在人們的傳統印象中,納稅人相對于稅務部門和地稅干部而言是弱勢群體,致使社會各界對涉稅涉腐網絡事件尤為關注。加之稅務部門長期以來采取的“有過錯推定”模式,忽視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在稅務管理中不相信、不尊重納稅人,影響了本該和諧征納關系,更在深層次上引發了納稅人和網民對稅務涉腐網絡輿情的關注。
現在稅務部門的輿情監測和收集主要依靠人工,且各級之間、各地之間的監測信息無法共享,從眾多網站上搜集與本系統相關的有可能形成輿情的涉腐事件或情況,難免顧此失彼,導致處置不及時。加之絕大多數基層機關由于人力所限還沒有成立應對涉腐網絡輿情的組織機構,沒有專門處理網絡輿情事件的固定人員,沒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應對制度,應對專業化不足,直接導致很多涉腐輿情事件紀檢監察部門不能直接掌握,難以對“網絡情緒”進行及時回應和疏導,必然會導致在涉稅網絡涉腐輿情研判處置上出現滯后推諉現象,嚴重時更會導致事態的升級。
在稅務機關涉腐輿情應對存在的自身問題之外,還受到很多外在的因素影響,其中法制滯后也是一大缺位。在相對自由的網絡環境中,“人肉搜索”引發“網絡暴力”并不鮮見,虛假信息披上“合法外衣”產生的負面效應,容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這些行為不僅給受害稅務干部個人帶來了巨大困難和沉重代價,更直接影響了稅務機關的形象,也是稅務機關涉腐輿情應對必須重視的區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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