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中國輿情調查實驗室、復旦大學傳媒與輿情調查中心等單位機構聯合發起《網絡輿情研究陽光共識》。共識認為,輿情研究宗旨在于還原社會真實意見構成,為社會凝聚共識,為改革匯聚合力,為“中國夢”的實現提供動力。共識如下:
一、網絡輿情研究要采用科學的方法。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網絡空間,各種意見和觀點紛繁復雜,網絡輿情研究要以統計學方法為基礎,務求客觀、全面、準確地反映各方利益訴求。既要關注“大V”,也要關心草根;既不能編造數據,也不能預置評判;實事求是,力爭還原“水淋淋”的民意。
二、網絡輿情研究要秉持建設性立場。作為研究者,我們從事的是“輿情監測”,而不是“輿情監控”,是獨立于網民意見表達和政府網絡監管之外的第三方觀察者。但立場必須是建設性的。要致力于促進政府與民眾、企業與消費者,以及社會不同階層和利益群體之間的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不放大虛假信息和偏激聲音,不擴大意見分歧和觀點紛爭。
三、網絡輿情研究要發掘社會正能量。處在社會轉型時期、改革的攻堅階段,網絡表達經常涉及社會負面現象和消極情緒,需要輿情研究者擁有一雙睿智的眼睛,既要看到社會上積極和光明的一面,更要注意剔除“網絡水軍”的虛假成分,努力打撈沉沒的聲音,挖掘和釋放網上的正能量,為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民意素材。
四、網絡輿情研究要抵制金錢的腐蝕。網絡輿情研究的經營性業務,要用公開透明的操作手法,為政府、企業等客戶提供收集輿情信息、應對突發事件、舒緩輿論危機、維護商業品牌、提供咨詢培訓等服務。嚴禁從事收費刪帖、使用“網絡打手”散布客戶競爭對手不實信息等不正當業務。致力于把輿情監測做成“陽光產業”。
五、網絡輿情研究要拒絕惡意競爭。社會化媒體的崛起是近年來互聯網發展中最激動人心的變化。網絡輿情研究的成果發布及經營性業務的開展,正越來越多地借助于社會化媒體營銷平臺來實施。但社會化媒體營銷平臺常常也會成為網絡謠言滋生的溫床。網絡輿情研究者使用社會化媒體營銷平臺時,要增強法治觀念,恪守職業道德,提倡文明用語,拒絕惡意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