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檢輿情信息監測是應對涉檢網絡輿情的基礎,也能夠為處理輿情事件提供信息參考。只有對涉檢網絡輿情進行系統全面的檢測、收集、分類,進而通過跟蹤分析和研判來掌握輿情的發展走向、輿論熱點和媒體關注焦點,才能做到及時有效預警與化解輿情危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對涉檢輿情及時進行信息收集,可為檢察機關及時回應社會輿論、防范輿情危機創造條件。構建涉檢輿情監測機制,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建立人機互動監測機制。近年來,利用網絡技術進行涉檢輿情監測的計算機智能軟件不斷研發創新,但是相關軟件難以達到100%輿情信息收集,存在信息監測漏洞和盲點。因此,利用人工監測來彌補計算機軟件監測的不足就顯得十分必要。人工監測能夠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在事前對可能誘發涉檢輿情的案件進行風險評估,從而判斷信息的重要性程度和主要信息元素,并在輿情出現后及時匯總上報。將計算機智能軟件監測與人工監測有機結合起來,能更好地實現涉檢輿情信息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早化解。
建立動靜結合監測機制。靜態監測是指輿情監測系統或人員在規定的某一時間點上所搜集和整理的相關網絡輿情。動態監測是指對特定的涉檢輿情的觀點、走向實行不定時監測。根據傳播學理論,涉檢網絡輿情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都經歷從萌發到消亡的過程,其演進過程符合一定的傳播規律。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實行靜態監測與動態監測相結合,增加輿情監測的次數,為輿情的研判和處置提供全面翔實的數據。
建立多元聯動監測機制。網絡信息的浩繁多樣決定了僅靠檢察機關單方面的力量,難以做到對涉檢網絡輿情的全面監測。檢察機關可以探索建立多元聯動監測機制,充分擴大輿情信息的監測范圍。例如,聘任兼職網絡評論員,搜集、整理與檢察工作相關的輿情信息,定期向檢察機關匯報情況。與有影響力的網站管理機構或管理員建立穩定聯系,對于網上出現的涉檢信息及時溝通、妥善處理。與公安網監、主流網絡媒體等加強溝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機制。與黨和政府的信息、信訪部門加強聯系,隨時關注可能引發涉檢輿情的信息情況等。
(作者為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原標題:建立信息監測機制預警涉檢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