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容概述
1月28日,@人民日報等媒體報道,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發文:今后無房(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發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其中:
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1.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3.因租房提取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提取公積金金額度:
1.租住公租房的,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2.租住商品房的,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3.要是偽造合同、出假證明等騙提套取,將追回資金,取消職工一定時限內提取公積金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資格。
二.輿情傳播態勢
據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數據顯示,自28日下午媒體開始報道相關消息后,網絡關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放寬”的消息迅速在網絡各大平臺傳播開來,網絡輿情關注度非常之高。其中微博成為主要的傳播陣地,另外,在貼吧群組、博客、微信、論壇等社交平臺的討論熱度也不低,新聞報道下面的跟帖留言亦不少。
三.網友觀點分析
吐槽本就是自己的錢,要取卻那么難。(45%)
@軒轅黛櫞櫞:本來就是我們自己的錢,取起來還這么費勁。
@飯2少爺:你要拿回屬于自己的東西是多么不容易!!!
@鶴潔:自已的錢為什么要滿足這樣那樣的條件才可以取?
@橙汁可樂mario:一直搞不懂,明明是自己的錢,提取需要滿足各種條件,真累,瞎折騰。
質問什么時候落實?具體細則如何?(40%)
@FunFun樂:什么時候開始落實吶
@浮夸Nelson:什么時候開始啊?為什么我剛才打客服,告知沒有這回事?求解!
@Judy_Wby:為什么廈門當地公積金處說不知道這事。請問什么時間開始執行?
@溪邊梅園:想知道原文就哪里?剛到住建部網站查了,無此文件。北京什么時候執行?具體細則可以向誰咨詢?求大家不要發那些無用的抱怨和感慨了,我只想知道我怎么才能把我的錢取出來。
不錯,可以省一筆開支了。(10%)
@未aps–july:太好了!
@陳柳–clveiy:大清早的福音啊。
@一鍵root:又能省一筆開支了,點贊!
@藍色瑪格麗特:這感情好,取出來交房租。
其它觀點?(5%)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只兔紙:租住的既不是公租房。也不是商品房,是私人的小產權怎么辦?
@劉建華-HRBar:資金流動起來是正道,否則都趴在國庫里,省得讓人眼饞;對于個人而言,時間久了去掉通脹和房價上漲的抵消,沒多少殘值了!
四.輿情透視
住房公積金提取困難一直被社會公眾所吐槽,此次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發文通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放寬,自然勾起了網友的怨言,不少網友認為本就是自己的錢,要提取卻那么困難。但對于此次提取條件放寬的通知,多數網友還是表示歡迎,不少網友都急于了解落實時間和細則等詳細情況,期望政府有關部門能早日落實,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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