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9”特大跨省污染環境案案情回顧:
2016年3月7日凌晨,寧鄉縣灰湯鎮洞庭村村民向該縣環保局舉報,附近一條縣級公路邊出現了一批藍色塑料桶,里面的黑色液體正向外泄漏,并散發著刺鼻的惡臭。寧鄉縣環保局派出執法、監測人員趕至現場,發現86桶刺鼻、惡臭的液體廢物。經抽樣檢測,發現其PH值小于2,屬于強酸。根據勘察情況,現場藍色桶裝的危險廢物總重約24噸,已遠超3噸的刑事立案標準。環保部門立即聯系當地公安機關。因該案影響重大,涉及人員眾多,于3月9日,寧鄉縣啟動了環保、安監、公安、檢察、法院聯動辦案機制,該案進入司法程序。
經過十個月左右的時間,2017年1月13日上午,湖南寧鄉縣法院對“3·9”特大跨省污染環境案當庭宣判,一審以污染環境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彭守義等10人有期徒刑兩年七個月到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二、事件輿情監測數據
1、輿情采集趨勢圖
????2017年1月13日湖南寧鄉特大環境污染案結案,新華社長沙第一時間進行了跟蹤報告,輿情伊始,關注度呈低位走勢。2017年1月16日,輿論經過48小時發酵,在各大網絡媒體的共同推動下出現輿情高潮,關注度達到頂峰,相關報道數據為150條。2017年1月17日后,輿情熱度受時間影響,出現下滑。
2、地域輿情圖
在“湖南寧鄉特大環境污染案”輿情的分布中,地域熱度最高的是湖南省,顏色呈紅色高亮顯示,相關發文超過200篇。對于地域輿情來說,寧鄉輿情的波動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整個湖南的地域輿情熱度。
3、輿情受眾分析
“湖南寧鄉特大污染案”的輿情受眾分析中,年齡層主要集中在19—24歲,占比35%,其次是25—34歲,占比31%,排在第三位的是18歲及以下,占比22%。但從數據的角度分析,對于環保方面的輿情,青少年給予的關注度更高。
4、輿情熱詞
對新華社長沙發表的《湖南宣判一起特大跨省環境污染案 10人獲刑》進行內容分析,關鍵詞“危險”、“廢物”、“污染”字體最大,顏色最深,出現次數也最多。其中“危險”出現了27次,“廢物”出現了23次,“污染”出現了10次。這三個詞輿情熱度高,受到的關注也最大。
5、輿情采集媒體構成圖
????該輿情的采集構成媒體類型圖中,數據量最多的是新聞,199條,占比67.11%,排在第二位是是微博,數據40條,占比13.42%,排在第三位的是搜索引擎,數據量17條,占比6.04%。從占比數據量分析,新聞做為主流媒體在輿情的傳播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是輿論引導應該納為己用的主要輿論引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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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當前環保輿情現狀分析:
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社會劇烈轉型的多元化時代,觀念交鋒尖銳激烈,利益博弈復雜敏感,矛盾問題集中凸顯,特別是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環境問題也日益突顯。近年來,各種環境污染事件頻頻曝出,主要涉及化工、醫藥、石油、采礦、蓄電池 等工業行業,以及農業、交通運輸業等。
每一次環境污染輿情的出現,必然伴隨著極高的網絡轟動和輿情熱議,像“天津大爆炸”、“連云港擬建中法核循環項目”、 “江蘇常州外國語學校“毒地”、“江西新余黑作坊水污染”等事件,都曾一度掀起社會的輿論熱潮。2016年1月《地下水動態月報》發表了一篇名為“80%地下水不能飲用”的文章,輿情一出,迅速引起了各大媒體的爭相報道以及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網絡輿論的不成熟(個別營銷號的惡性炒作)加上官方回應的不及時,飲用水的質量問題引起了社會公眾群體性的恐慌,事后盡管水利部門及時澄清,也沒免除受千夫所指的尷尬境地。
環境污染問題一直備受關注,相關環保企業的任何一個應對措施都將面臨著全國公眾的熱議,對污染治理的結果更是關系群眾的生命安危,責任之大,無疑也給相關環保單位的輿情應對帶來巨大的壓力。
四、環保輿情產生原因:
1、工業快速發展、企業環保意識淡薄,導致環境污染事件頻發。
改革開放后,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傳統工業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發展的經濟模式,個別商家的市場趨利性,導致了環境污染事件頻發。從宏觀經濟背景來看,經濟體制改革是對社會生產力的極大解放,能刺激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但與此同時,對資源開發利用規模加大,各行業污染排放量也隨之高速增加。這一類的輿情熱點事件層出不窮,其中就有:2016年10月17日《中國經營報》發表的“中石油多家企業被列環保黑名單 大連石化被罰”的新聞,關于企業在超標排放方面屢屢被罰的現象,這也從側面反映出排污企業的法律意識淡薄,同時也說明政府應該進一步加強治理污染企業的執法力度。
2、公眾環保意識提高,對環境輿情的關注度增強。
隨著公眾環保意識的逐漸提高,對生活環境的輿情也越來越關注,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和生態環境的重大項目,地方政府如果盲目追求經濟效益和政績而將市民的生活環境置于不顧,必然會引發民眾的不滿和恐慌,招致輿論的強烈反對和聲討。2016年10月26日環保輿情網發布了一篇名為《濟南空氣質量排名老是倒數 環保局長直言壓力》的新聞,新聞中描述:20日,濟南市委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后,濟南市環保局長高立文被媒體團團圍住,今年以來市民感覺“藍天白云”挺多,為啥排名屢屢倒數。面對公眾的質疑,官方三緘其口,權威消息還在獨步跨欄,負面輿論卻已經像公眾發起沖擊。
3、一些政府部門對污染行為的袒護,激化負面輿情
經濟利益與環境保護常常存在沖突。多年來,部分地方政府以犧牲環境發展經濟,在審批立項中存在違法審批、越權審批、降低環評等級以及不落實環保政策等等違法違規行為。可以說,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在處理環境問題時表現出的對污染企業的偏私袒護、執法不力,也是環境輿情一旦爆發難以平息的原因之一。如近期法制日報發表的《福州一環保監察中隊長多次受賄縱容污染獲刑》一文,講到福州市倉山區環境監察大隊中隊長林某,明知黑電鍍廠嚴重污染環境且涉嫌犯罪,卻多次收受賄賂,縱容黑電鍍廠繼續生產排污,最終計劃負面輿情,迎來了群眾的舉報。
4、政府/環保局信息披露遲,輿情應對不當
盡管大多數環境輿情事件的涉事主體是企業,但由于環境問題帶來的社會影響是廣泛的,不僅需要涉事企業積極應對,更需要當地政府/環保局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然而現實生活中,政府/環保局的輿情應對措施卻不盡人意:事前疏于輿情監管,事后遲于輿論引導。
“江西新余水源鎘污染致大面積停水 涉事企業成謎”,黑作坊生產導致全新余市兩次停水,這樣的環保輿情可算勢頭不小,引發了市民的強烈關注。然而事件發生后一個多星期。“究竟是哪家企業違規排污導致的水體污染?此次“鎘污染”的具體程度如何?當地環保局究竟為何會出現如此重大的疏漏?”這些問題被網友不斷提及,公眾各方質疑環保局的辦事效率,網上爭議風波一波接著一波,但當地相關部門卻三緘其口,疑問仍留在公眾心中。這樣的輿情應對方式,嚴重損害了政府/環保局的信息。
五、環保輿情應對措施:
1、加強環境保行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著手解決現實問題
正是由于經濟的快速發展,群眾的高度關注,相關監管部門才更應該加強環保企業的監管力度。面對涉及環境污染的企業,相關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強治理污染企業的執法力度,以儆效尤,學會把事后的積極應對變為事前的積極預防。
環保輿情發生后,及時處理和解決現實問題才是重中之重。諸多輿情推至高潮都是因為相關政府、企業不作為,問題遲遲得不到關注和處理才釀成輿情危機的。因此,相關政府部門和企業在面對環境問題時,應該加強對問題的重視,第一時間著手環境污染問題的調查和處理,以最快的速度阻止污染問題的繼續惡化;并積極加強與當事方、受害者和網民的溝通,對已經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公開向受害方道歉,化解流言,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尊重,從根本上降低網絡輿情的負面影響。
2、盡快發布權威信息,擠壓謠言和環保輿論的生長空間
環保輿情發生初期,各種信息爆料會不斷地出現在輿論場上,有的為真,有的半真半假,有的干脆全是假的。事實上,這個時期因受真實信息還在調查的客觀條件限制,使得環保部門的權威信息在這個窗口期處于缺位狀態,不能滿足公眾對信息的需求度,導致這個時期內公眾更容易接受謠言的灌輸,從而引起群體性的轟動,“日本核泄漏引發中國多地現“搶鹽風波”的新聞從側面反映出公眾對待不確定的輿情所持的態度。
可以想象,一旦假信息占據了輿論主流,真實信息就會不斷的被邊緣化,輿情處置陷入被動。那么環保輿情發生的初期,除了督促實體部門盡快查清事件原委外,更要打擊謠言、積擠壓其輿論空間,以確保后續真實信息能夠順利地占據輿論主流。
3、積極應用新媒體,建立環保部門官方微博
環保企業必須與時俱進、轉變觀念,積極應對新媒體時代的到來。相關環保企業應該開通自己的官方微博,規范企業信息披露及新聞發布制度,給企業發展營造風清氣順的輿論環境。針對網上負面新聞、評述、論壇、博客等,要利用自己的企業微博及時跟評、發帖、轉載,放大正面聲音,發揮“主場優勢”,稀釋、中和、平衡負面輿論。必要時,還可請第三方專家發表言論正面回應,澄清事實。
其次要加強對企業高管及中層管理人員對網絡輿情和企業危機公關知識的培訓,掌握與公眾和媒體打交道的語言藝術與技巧;坦誠面對各類媒體對已發生事件的評論,不回避、不隱瞞、不消極應對,并充分發揮“主場優勢”,積極引導媒體和公眾重大關切以及媒體關注事態發展的正面效應。
4、建立環境污染輿情應急管理系統
由于輿論危機往往爆發突然、發展迅速,如果等到危機來臨之時才想到如何應對,就會亂了陣腳,錯失危機處理的最佳時機。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建立環保輿論危機處理預案制度,是妥善處理環保輿論危機的重要保證。
環境突發事件及其輿情的應對需要充足的應急資源以及專業的人力儲備,因此,應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前后銜接、功能齊全、綜合配套、運轉靈活的輿情危機管理體系。設立分管部門,對環境突發事件進行實時信息監測和預警研判。在日常工作中把應對機制落到實處,把紙上談兵變成現實演練,密切掌控重要的輿情動態,做好環保輿情的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