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日上午,南昌開往西安方向的K791次列車經過河南境內西峽站時被攔停20分鐘。參與攔火車的多名當事者表示,當地一開發商“一房多賣,挖坑斂財”,導致上千人被騙,他們找縣政府百余次仍未獲滿意答復,只好做出極端之舉。當日下午3時許,網友@南陽同城會在網上爆料該事,隨即引發媒體和網友的關注及熱議。
一.事件概述
2月2日下午3時許,網友@南陽同城會爆料稱,當天上午10時30分,“西峽維權人士攔停寧西鐵路一輛火車!同時西峽縣政府也被堵死。”其所附多張照片顯示,數十人聚集在一段鐵軌上,前方幾米處是一列火車,距離火車最近的幾人高舉一白色條幅,上面寫著“去(難以辨認)除詐騙犯任國賢幕后保護傘”。@南陽同城會稱,“知情人士透露:房地產開發商任國賢,以建房為由詐騙西峽兩千余戶五億余元,縣政府不作為,無奈只好攔火車了!”
隨后,鄭州鐵路局南陽車務段官方微博@南陽車務段回復網友評論時證實確有此事,并透露“造成K791次列車停車20分鐘。”
參與攔火車的多名當事者稱,當地一家開發商“一房多賣,挖坑斂財”,有的甚至連“坑”都沒挖,上千名業主利益受損。“要房是個坑,退房不給錢,你說我們怎么辦?在西峽這個窮山區掙20多萬真的要辛苦一輩子。去政府維權上百次,政府就沒出面解決,反而屢次抓業主,有幾個業主還遭暴打住院,有人去北京上訪也被攔截后關起來,沒辦法只有去火車站。(參與攔火車的)有的人就是不想活啦,眼看血汗錢就要打水漂。”
去年4月,就有300多名業主一起找開發商退款被推托,后在縣政府協調下,開發商任國賢答應退款,并與業主簽訂合同,承諾2014年6月14日起,每半月支付25%的欠款本息(利息5厘),兩個月內結清。但7月中旬就不再退款,也找不到任國賢。縣政府承諾收回任國賢的另一地塊,對外出售償還業主,每月付給業主欠款的5%,但業主并不滿意。“最近幾個月我們每周一都去縣政府想要個說法,但都沒什么結果,上個月有業主去堵過國道,也去過西峽火車站,那時沒有火車。”一名當事人稱。
2日晚,西峽縣委宣傳部發郵件給華商報記者,對事件作出說明,稱當地公安機關已對攔車事件調查處理,刑事拘留6人,治安處罰22人;針對業主與開發商中石公司的糾紛,目前,西峽縣法院正對中石公司有效資產實施查封;公安機關正對該公司違規問題深入調查;西峽縣成立了協調處置領導小組,并表示,任何訴求必須依法依規,后續處置工作正抓緊進行中。(2月3日《華商報》)
二.輿情數據分析
據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數據顯示,“河南業主攔火車維權”一事自2日下午@南陽同城會爆料、3日上午《華商報》報道后,迅速在網絡各大平臺傳播開來,網絡輿情關注度直線上升。媒體紛紛對事件進行轉載報道和評論,而網友也在微博、貼吧群組、論壇、博客、微信等社交平臺對事件發表言論,新聞報道下面的跟帖留言亦不少。事件網絡輿情熱度比較高。
三.網友主要觀點
攔火車維權是屬無奈之舉,若不是走投無路,誰愿意去攔火車維權。(52%)
@雁芙:在中國想維權就得這樣,你受的苦沒有人去解決,只有你干了比那個更可惡的事受到民眾的批判才會有人關注你。
@醉溫柔:不要說這些人不懂法制了、也不要給他們支招走法律程序。因為不用這樣特殊方法他們也屬實沒辦法,這樣事情很多部門都在踢足球。
@海良:多少次上訪被攔截,被抓捕,甚至被拘留,所有法律的途徑都被堵死了,只能做此無奈之舉,希望廣大網友關注支持下,謝謝了!那片中原土地上的蒼蠅,該拍一拍了!
@一群子:走法律程序老百姓都走過了實在沒辦法才選擇這一步的,如果政府能把事情解決了,誰愿意去做這違法的事件;老百姓違法被抓,這事政府也有責任為什么政府不見有誰被抓,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攔火車是極端行為,危害他人安全利益,以此維權不支持。(25%)
@正在編輯中的昵稱:解決問題有很多方法,這是最不可取的,不能拿別人的性命來爭取自己的權益,火車沒有錯,火車上的乘客更沒有錯。
@戰股一神:攔火車這種極端行為是不可取的,攔停一輛火車就會有上千輛火車晚點,就會影響到上萬旅客。對這些旅客來講是不公平的。即使維權,也應保持清醒意識。
@天怒圣火:攔截火車很可能會造成危險!你維權就維權,想引起注意可以去集體裸奔!火車上的人何其無辜,要為你維權擔生命風險?中國有些刁民就是我受了委屈我就干什么都行,殺人放火也行,禍及無辜也行,到幼兒園砍小朋友都有道理!什么玩意兒!
@天若塵:政府不作為圍堵政府那沒什么,但你攔火車那就不對了,這個是涉及到生命安全的,萬一火車停不住怎么辦?萬一火車出軌怎么辦?不但自己的生命可能出問題,而且火車上的那些乘客安全,誰負責?
維權沒錯,但應走法律途徑,攔火車是違法行為。(12%)
@風行天下1956:法制社會,理性維權,維權無錯,攔停火車,也是犯法呀。
@44mazhou:TM你被騙了錢,不走司法,偏偏鬧事指望政府給你兜底?不值得同情!
@沂蒙海龍:維權不能違法!被詐騙不是攔截火車的理由!帶頭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匹馬翁:縣里不作為肯定有其不作為的原因,市民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或向中央紀委投訴。攔停火車顯然是違法行為,不能接受。
社會惡性循環怪圈,事情沒人管,只能用極端手段把事鬧大讓輿論關注。(6%)
@啞雀:或許只有這樣,才能被關注。這句話說的很對。
@烏衣逸士:現在慢慢互影響,事不鬧大沒人管,當地小圈子在做怪,老百姓沒法只有走這條路,當地政府肯定不做為,遷扯自身利益。
@呢喃:雖然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但是不得不說,這年頭官商勾結,傷的是老百姓,地方政府不作為,那自然只能把事情鬧大,讓更多的人知道,讓輿論去推動事情的進展。
房地產行業亂象太多,政府真該出手整頓了。(5%)
@馬躍成:莫非是因為,每戶20多萬元集資建房被騙?
@京華秋雨:現在小開發商全是這樣。全社會都形成了綁架思維。無語。
@star3242:業主攔鐵路維權,應引起高層對房地產市場腐敗的高度重視,下大力整頓房地產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保障群眾利益不受侵害。買房,不能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從何談起。
四.媒體評論摘要
中國網:正視“攔火車維權”背后的權利困境?
民意訴求需要一個合理的出口——這是這件事對地方政府最大的警示和教訓。地方政府的長期不作為,或是對老百姓的事總是采取“脫延戰術”,對領導的事總是急上加急,恐怕這攔停火車等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事還會要發生。而每一次類似事件發生之后,恐怕地方政府都會慶幸沒有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同時,也會懊惱于不為人民服務而導致地方政府成為新聞焦點的現實。不過,這個時候再提“悔不當初”,已經有點晚了。(王傳濤)
光明網:處置極端維權應告別“各打50板”之困
無論是從化解社會矛盾,保障民眾權利,還是從助力法治社會的建設而言,都應及早告別這種各打50大板的極端維權處置方式。而其中關鍵在于,要讓民意評價在政府與官員的考核占據更多的分量,將官員的命運與民眾的權利相對接,否則,當官員升遷與否仍過度依賴于“向上看”,自然無足夠動力去謀求維權訴求的暢通,“事件是否鬧大”就成了維權能否成功的變量,維權民眾也自然會傾向于抓住這一“弱點”,極端維權方式自難絕止。(朱昌俊)
錢江晚報:攔火車維權? 不能這么任性
找政府沒用就去攔火車,那攔火車也解決不了問題又該怎么辦?跟丫拼了?人不能這么任性,你不要命,車上的人還想好好活著呢,這萬一沒攔住怎么辦?司機緊急剎車導致脫軌,誤傷了乘客怎么辦?你們負得起這個責任嗎?來的是普通列車還好,要是來一趟高速列車怎么辦?那就不是小錯而是大錯了。鐵路是無辜的,列車上的乘客并沒有從你身上拿走一分錢。他們買了票只是希望早點回家與家人團聚,你把他們攔在半道上,想過他們的感受嗎?如果你的維權邏輯成立,那他們的權利又該誰來保障?是不是也可以掄起拳頭來把你揍一頓?
他們的遭遇值得同情,開發商卷走了他們的血汗錢,很多人一輩子的積蓄都扔在了沒影的房子里;他們維權的艱難也是事實,“一房多賣,挖坑斂財”,當地的監管部門自然也脫不了干系。所以,這種行為是極端之舉卻絕對不是沖動之舉,攔火車的目的是為了鬧出動靜,逼迫政府和社會跟進。
其情可憫,其行不妥。這種極端的方式看起來是想引起社會同情,其實只不過想把民眾的利益押在他的籌碼上,潛臺詞是:你不解決我的問題,我什么事都干得出來,別逼我!(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