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思輿情監測中心15日采自北京晨報消息:8月14日上午9時,北京市朝陽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被告人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盧梅非法經營一案。
庭審檢方認為,兩被告單位為牟取經濟利益,通過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并在明知是虛假信息的情況下仍通過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楊秀宇作為兩被告單位主要負責人,策劃、實施非法經營活動,系二公司主管人員。盧梅直接參與實施爾瑪互動公司的非法經營活動,系直接責任人員。兩被告單位和被告人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
據楊秀宇介紹,爾瑪天仙和爾瑪互動公司是一套人員兩塊牌子,兩個公司的實際經營都由他負責。公司的主要業務是給客戶推廣并執行網絡炒作方案。他解釋說,事件營銷是業內常用手段,具體是通過制造事件或話題引發網民和社會關注,從而達到商業炒作的目的。
“立二拆四”是誰?
立二拆四,原名楊秀宇,吉林省人,大學文化,2006年9月成立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曾炒作制造“天仙妹妹”、“別針換別墅”、“車模干露露”、“干爹888萬帶我包機倫敦看奧運”、“僧人后海船震門”、“北京車展最美清潔工”等一系列網絡事件。其中許多都屬于無中生有,純屬人工制造之事,一些低俗網絡事件甚至在全國范圍內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網友反應一:做什么都要堅守底線,不要隨意炒作
@科卡Sylvia:充分說明一點,做營銷有危險。一定要堅持住自己的原則。
@CUEB-11經實:搞清楚行業的邊界,堅持住自己的底線。
@-Adrian2012:做人還是厚道點好,要堅守自己的底線。
網友反應二:無底線炒作造謠生事就得接受懲罰
@長大的大蝌蚪:太多網上造謠生事,中傷別人的人,希望有一天看到它們的下場。
@Lydia9009:這種無道德無底線的敗類抓了活該,原諒我這張想罵人的嘴!
@古城李先生:利用網絡歪曲事實的人很可怕,因為網絡傳播速度太快了,影響了人的正常價值觀和思維,這種人必須重判!
其它意見
@Kinkiwei:立二拆四受審了,但是他傳播的假消息炒作消息貌似許多主流媒體也積極轉載放過頭條吧?作為主流媒體不經過對新聞真實性的確認就直接跟風轉載,這和跟風肆意傳播謠言的人有區別么?為什么它們就事后可以置身事外?現在的媒體都淪落成什么東西了?!
@午夜夢語走向黎明:“非法經營”,這個說法好,客觀。也不過就是如此。判個二、三年,不少,可以了?!捳f回來,他就是想“依法經營”,你的“法”呢?在哪兒呢?管理制度的跟不上,應負主要責任。老楊可輕判或不判。
點評
在如今越來越發達的互聯網時代,網友在享受海量信息的同時,網絡謠言等虛假信息也滿天飛。同時滋生了一批網絡虛假信息推手,他們熱衷炒作虛假新聞、制造色情、丑聞等低俗內容迎合網民獵奇欲,吸引網友眼球進而為一些企業、個人推廣品牌,從中掙取利益。
“既有表演者又有觀看者,既迎合了表演者的表演欲,又滿足了觀看者的獵奇欲。這種策劃讓一些急欲推廣品牌的企業、個人對這些推手趨之若鶩,既敗壞了行業生態,也助長了這種不正之風?!币晃还P界的業內人士稱道。
另外,目前的輿論環境使很多媒體可能會對一些聳人聽聞的事件順水推舟,推波助瀾,成為事件炒作的間接推手。一些虛假網絡事件如果少了媒體的進一步傳播,它炒作的影響力絕對會降低許多。因此,媒體應該加強自律,自覺對一些未經確認的信息進行求證,避免被炒作者利用。
“公關”、“市場營銷”等本是中性詞,但網絡推手諸如“立二拆四”、“秦火火”之流惡意炒作的事情層出不窮,讓不少人都對這些行業產生誤解。實際上幾乎所有企業品牌都需要營銷,只是營銷方式各有所不同,但卻不應該是這種虛假、惡意炒作的營銷。正如一些網友所說的那樣,不管做什么,我們都需要堅持原則,堅守行業和個人底線。只有企業、媒體、營銷廣告等領域的從業人員堅守各自行業底線,執法部門嚴格執法,各自在自己領域作出努力,才能斬斷這樣的不良產業鏈。
掃一掃,獲取更多熱點事件輿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