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專項行動,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制謠傳謠等違法犯罪行為,“秦火火”、 “立二拆四”、周祿寶和傅學勝等網絡名人相繼因涉造謠傳謠、敲詐勒索被刑拘。根據媒體披露的情況,這些人網絡造謠傳謠的背后,要么是為了積累網絡人氣、成為網絡名人后借機牟利,如秦火火、周祿寶等;要么是因個人目的沒有達到,歪曲事實、制造謠言泄憤、搞臭對方,如傅學勝之流。
此次打擊網絡謠言專項行動,有助于凈化網絡輿論環境,重塑信息傳播的健康秩序,將網絡言論自由納入法治軌道,使每位網民在行使自身權利時不忘法律責任;當然,網絡管理是社會管理的一個新領域,需要及時總結經驗,在操作層面,要警惕以傳播正能量之名庇護社會不公不正,要防止因打擊網絡謠言而扼殺輿論監督。
應該說,互聯網是個好東西。由于互聯網是一個公共論壇,不同思想和觀點的人可以在這里直抒己見,相互交流。這不僅擴大了社會輿論參與的主體,也增強了輿論監督的有效性。近年,網絡媒體所顯示的強大輿論監督效果得到了充分而有效的體現。網絡監督已經不可阻擋,因為它符合社會潮流和趨勢,是“現代社會民主化發展進程的必然”。
在現代社會中,大眾傳媒已經成為我們了解世界、聯系世界的重要途徑,成為我們現實生活環境的一部分。然而,大眾閱聽到的“事實”,往往不是現實的完全真實寫照。德國傳播學者伊麗莎白·諾埃勒-諾依曼曾指出,輿論的形成不一定是社會公眾“理性討論”的結果,而是“意見環境”的壓力作用于人們懼怕孤立的心理,強制人們對“優勢意見”采取趨同行動這一非合理過程的產物。
從輿情研究的角度看,如果把網絡事件(無論真假)比作“種子”,那么“種子”能夠迅速生根發芽、枝繁葉茂,肯定得益于其肥沃的土壤或適宜的氣候。從近幾年來各類媒體所評選出的我國“十大負面新聞”來看,官員腐敗、食品安全、環境污染、醫療保障、非法拆遷和教育不公等一直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上述領域的問題,往往成為一些公共危機事件的導火線,與上述領域相關的“官員”尤其容易成為網絡輿論的主角。
在這次公安部集中打擊行動之前,網絡輿論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不顧客觀事實、惡意炒作的情況。為了吸引讀者眼球、迎合公眾對某些社會問題普遍不滿的集體情緒,不僅僅是一些以“意見領袖”自居的網絡名人,甚至包括若干過去以嚴肅嚴謹示人的平面媒體,也經常不經調查、罔顧事實地跟風炒作。即使像羅援將軍這樣的媒體寵兒,面對秦火火“羅援是79年越戰逃兵”的謠言,也痛感在網絡輿論狂潮面前“有口難辯”的無奈。無怪乎,秦火火被捕,羅援歡呼“大快人心,大順民意”!
然而,并非所有網絡事件的無辜主角都像羅援先生那么幸運。他們或因一言不慎,讓媒體捕捉到了炒作空間導致黯然去職,如前鐵道部新聞發言人王勇平;或因遭遇惡意爆料,在一時真相尚未查明、輿論壓力巨大的背景下,為了顧全大局、自證清白而急流勇退,像中國教科院院長袁振國;或因所謂的“不良社會影響”而被免職,盡管真相與炒作內容截然不同,如江蘇泰州某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張愛華。
鐵道部原新聞發言人王勇平恐怕是被網絡輿論監督誤傷最重的官員之一。筆者曾經反復研究過2012年7月24日王主持的那場新聞發布會的錄像資料。深夜的時間、嘈雜的地點、不完整的二手信息,其實已經決定了剛下飛機就被快速推上“火線”的王勇平的命運。在發布會現場,記者們并未對“這只能說是生命的奇跡”和“我反正信了”等語句表示質疑。但隨著網絡的同步傳播,這兩句話很快成為不負責任、掩蓋真相的負面“名言”,王本人也隨即成為公眾討伐對象,進而難逃被免職的“規律”。
今年7月15日,一自稱“鳳凰牌蒸鍋”的網友在天涯論壇發帖:“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帶老婆公款出國旅游上賭船,10天行程僅10小時用于公務”,引發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和炒作。該事件最終以袁振國主動辭職告一段落。不過事實真相卻與網貼內容大相徑庭。中國教科院網站2012年1月20日對于2011年12月3-12日的這次出訪的報道以及事后教育部紀委的調查均已表明,10天行程僅10小時用于公務的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袁振國妻子的出國費用與教科院完全無關。這一事件的背景是,袁主導的教科院改革損害了部分人的利益,致使他們在某停車場“撿到”兩年前的“出國行程單”,并罔顧事實,以泄私憤。
比“袁振國事件”影響更大的則是今年4月份一則始于網絡帖子的新聞:“泰州官員豪華宴請遭群眾圍堵,官員下跪求饒”。該新聞以病毒蔓延方式快速擴散,當事官員很快被免職。但事后泰州紀委的調查表明,當晚的宴請為園區管委會招待前來考察洽談的客商,人均消費275.1元,與網貼所言“高檔白酒、香煙以及價格不菲的刀魚、河豚等菜肴堆滿餐桌”顯然不符,有些照片系有心人士擺拍;“下跪照”實為張愛華勸解現場群眾疏散時,被人從后面踢倒所致;圍堵原因是一名為東聯化工的污染項目“將要落戶當地”引發群眾不滿。
以上所舉幾例網絡事件對當事人的“誤傷”,發人深省。以官員為主角的貼子,以照片、視頻為證據的爆料,往往以難以想象的速度“家喻戶曉”,為何?上級部門的調查雖然證明針對當事官員的爆料并非事實,或者相關調查還未來得及展開,他們就匆匆被免職或辭職,為何?網絡輿論監督是也,非也?對這些問題,我們必須以理性精神去看待和分析。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網絡作為一把雙刃劍,如果使用不當,不但會給相關當事人造成傷害,還會損及媒體的公信力和輿論監督功能的正常發揮。
筆者認為,凈化網絡輿論環境、營造良好輿論秩序,總體指導思想應是“宜疏不宜堵”。古人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作為執政黨和執政者,必須審時度勢,通過標本兼治,因勢利導,從以下方面多管齊下,才能使各類媒體發揮蓄積社會正能量、凝聚人心的積極作用。
首先,要從嚴治黨,從嚴治吏,以黨風帶政風,進而促使全社會風氣的好轉。執政黨必須高度重視公眾的訴求,正視公眾普遍不滿的社會領域和社會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這樣才能正本清源,消除社會不滿的土壤和溫床,優化社會大氣候。社會“風正”才能讓人民群眾“氣順”。我們切不可本末倒置,對公眾訴求漠然處之,卻對打擊輿論監督不遺余力。
其次,要以事實和真相為準繩,客觀公平對待網絡事件的當事人。網絡輿論監督是現代文明的體現,是公民參政議政的有效途徑。但是,網絡謠言不是輿論監督,網絡爆料未必是證據真相,網絡民意不等于真正的民意。
對于網絡事件,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要尊重公眾的知情權,及時公布事實真相,努力做到信息公開、透明,掌握信息公開主動權、占領輿論制高點,使謠言止于信息公開;另一方面,對于網絡爆料的主角,無論其身份如何,有關部門都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分清是非曲直功過,嚴格按照干部管理的組織程序,該處罰處罰、該保護保護,不能被網絡謠言所綁架,一味屈服于建構于謊言之上的所謂“社會不良影響”。
我們不能再讓王勇平這樣的一言不慎者、袁振國這樣的改革者和張愛華這樣的無端受害者蒙受冤屈。否則,既不利于我國改革事業的進一步推進,也無助于健康輿論監督環境的構建。當從政者人人自危,謹小慎微行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絕不是國家和人民的福音!
最后,對出于不可告人目的,造謠、傳謠的個人和媒體進行嚴厲打擊。不久前,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舉辦的“網絡名人社會責任論壇”上達成的共識——“七條底線”,是網民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力量的基本保證。對于突破底線,不顧事實真相的作奸犯科者,我們決不能聽之任之,使其逍遙法外。對于以提高發行量或提升個人知名度為目的,明知是不實網絡謠言,卻熱衷跟進、推波助瀾炒作的失職媒體和失操記者,是否也要進行約束或整治?誰來監督媒體,這是每一個關注輿論監督的人都應該思考的問題。我們的媒體和記者絕不能成為個別用心不良者“網絡大字報”的載體和工具。當然,與此同時,作為政府官員也不能因為媒體報道稍有出入,就祭起“誹謗”大旗,逃避輿論監督。
打擊網絡謠言與確保網絡言論自由、實現理性輿論監督如何取得平衡,既考驗著當局者的智慧,也關系到以國富民強、民主法治為主要目標的中國夢能否實現。事實和真相應是一切輿論監督的底線。
(作者系浙江傳媒學院新聞傳播研究所所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