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面價值明明只有54.5元,為何付款時卻變成了64.5元?”一位使用高鐵管家App預訂從北京南站到天津站高鐵票的消費者在微博上發帖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根據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發現,在黑貓投訴監測到高鐵管家相關投訴中,主要包括誘導消費、退款未到賬、捆綁消費以及亂扣費等投訴。截至目前,與高鐵管家相關的投訴量高達2,148條。
其中最新投訴中,消費者表示“高鐵管家多收取100元搶票費用,本人實際并沒有購買此套餐”

不少消費者認為這種隱含的銷售方式存在“捆綁搭售”嫌疑。
“捆綁搭售”通常指經營者在正常銷售一種商品或服務的同時,采取默認勾選等方式強制或誤導消費者購買其它商品或服務的行為。
根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于2019年10月發布的《互聯網消費捆綁搭售問題調查報告》顯示,其在對26個互聯網平臺進行的74個模擬消費體驗樣本中,有8個樣本存在涉嫌捆綁搭售問題,占比10.81%。涉嫌捆綁搭售問題的全部集中在在線旅游平臺的機票和火車票預訂項目。
2019年1月1日施行的《電子商務法》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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