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能源乘用車僅賣出6.5萬臺,銷量下滑45%,已連續(xù)四個月下滑。仍處于補貼退坡后的持續(xù)調整期的新能源車行業(yè),此前就曝出過多家車企騙補事件,如今又因一則刑事判決書再次站上輿論風口。

近日,上海新能源汽車數據中心前管理人員項某的刑事判決書在網上公開。判決書顯示,2016—2018年,項某在該中心任職管理人員期間,利用“審核新能源車企新車型數據接入符合性”等職務之便,先后接受15家汽車公司工作人員的行賄,受賄額總計25萬元。判決書還顯示,被告人項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15家車企工作人員行賄的時間2016年至2018年,正是新能源汽車騙補發(fā)生得比較多的兩年。
地方新能源監(jiān)管平臺負責人受賄25萬
11月1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披露的一份由上海市嘉定區(qū)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決文書顯示,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上海新能源汽車數據中心前管理人員項某在該中心任職管理人員期間,利用“審核新能源車企新車型數據接入符合性”等職務之便,先后接受15家汽車公司工作人員的行賄,共計收受現金、購物卡等合計計價值人民幣25萬元的財物。
行賄方是來自國內各車企的工作人員,這些車企包括比亞迪、眾泰新能源、奇瑞新能源、上汽集團乘用車分公司、北汽新能源、吉利汽車研究院、長城汽車等共計15家企業(yè)。其中眾泰新能源、北汽新能源、吉利汽車、廣汽新能源進行過多次行賄,每次金額在1萬元左右。
信息來源: 長江商報、新浪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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