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樂思輿情監控系統監控信息顯示,當天來自南方都市報“外企女經理地鐵口暈倒死亡”的報道在網上掀起一波熱議高潮。報道中“5人路過未施救”和“臥地長達50分鐘”的說法引發了輿論關于道德和誰對誰錯的大討論。
輿情報道:外企女經理地鐵口暈倒50分鐘后無人施救死亡
2月17日上午10點29分,35歲的IBM深圳公司管理人員梁婭倒在深圳地鐵蛇口線水灣站C出口的臺階上,并保持這一姿態達50分鐘。監控錄像顯示,在梁婭倒下后有發出求救的動作。三分鐘后,有市民發現并告知地鐵工作人員。隨后地鐵工作人員趕到,民警也在25分鐘后趕到。11點18分,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發現梁婭已經死亡。
距離梁婭出事已經十天了。這些天來,梁婭的姐姐梁女士帶著80歲的父親和70歲的母親,在地鐵站和派出所兩邊跑,想弄清楚梁婭到底是如何死的?!拔覀円蚕肱靼祝罔F站在處置過程中有沒有問題,是不是打個120就行了?”梁女士說,這么多天來,地鐵方面沒人來看過,連個電話都沒有,他們覺得很心寒。
各方回應:不懂急救措施不敢貿然施救
50分鐘的時間里,有多人先后在場但都沒施以援手,最終使得這位不幸女經理死亡。對此,26日下午,南都記者就地鐵工作人員現場處置情況采訪深圳地鐵集團,但對方表示現場工作人員已經到警方做了筆錄,對采訪不予回復。
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民警按照市公安局警情現場處置工作指引進行處置,主要是負責現場秩序維護,第一時間通知120,請專業救護人員來處理,因為不清楚情況,所以也不敢亂動事主。
深圳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在10點46分接到地鐵站工作人員的電話,說地鐵站有居民摔倒,因距離最近的蛇口人民醫院的救護車已經出車了,所以調了南山區人民醫院的救護車來,11點18分到達現場后,發現梁婭已經死亡。
輿情動態:輿論聚焦該不該伸手救助?是誰對誰錯?
外企女經理地鐵口暈倒后無人施救死亡事件經媒體曝光后,受到大量媒體和網友的關注。由樂思網絡輿情監控系統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7日14時30分,該事件媒體曝光量達337篇。搜狐、騰訊、鳳凰、網易和新浪五門戶的報道吸引了超過38萬網友參與,跟帖高達68126條。從網友的跟帖來看,話題主要集中在都是誰對誰錯?相關人員應不應該采取救助措施?
觀點一:沒有急救經驗不應該盲目急救
@ 片石齋孫宏偉:標題黨無恥!正文顯示梁女士倒下后三分鐘之內就有人開始實施報警救助了好不好!沒有急救經驗誰敢胡亂翻動暈厥病人?
@ P民-大成:新聞題目明顯誤導,不是醫生怎么救人?處理不當是不是要負責?
@ 沈小小磊:這條新聞的小編,我覺得你根本沒有媒體人的職業操守,不知病因如何施救?若無專業技能如何施救?你該追責的是為何急救人員這么晚才來,而不是把矛頭有導向性的指向普通乘客。
@ 正在迷惘中的豆豆:暈死,這個題目起的有點過分了吧,報道明明是三分鐘就告知地鐵工作人員了,好吧,也打了120,也需要時間啊,自問一下,你不懂醫術,貿然急救,方法錯誤把人急救沒了誰負責?
觀點二:世態炎涼 人心冷漠
@ 江水楊歌:怨誰呢?只能怨這個社會世態炎涼,也怨人們的冷漠。
@ 隱者003:中華民族的確到了幾千來最危險的時候,而這危險不是來自外部威脅,是來自本民族自身精神信仰的缺失,傳統道德的極度滑滑坡!
@ 手機用戶:看來人心是倒了,扶不起來了,這郭嘉也快了!
@ 直言321:不要拿那些所謂的術語,掩蓋丑陋心態,施救的方式多種多樣,關鍵是你做了沒有?。
@ 糊涂王:如果是倒在無人及地的荒原也就是她的命了,可暈倒在繁華的地鐵口,靜等生命的逝去,這個社會真的病危了。
觀點三:不敢扶、扶不起都是碰瓷惹的禍
@ 曲終人散的離傷:沒別的原因,生在中國現在的社會,就得有這個承受能力。這樣說大家都懂的!
@ 爲了他奮鬥:如果急救了還是死了,會不會說是人家急救不當致死的,誰敢拿后半輩子的幸福當兒戲,施救者沒有保障。
@ 假亦真:由于那個“不辨是非”的法棺的錯判;由于那些把“好心當作驢肝肺”的惡人先告狀,我們“扶不起”。
@ 簡單:應該速打電話讓南京那個狗法官來扶她。
@ 還能有真愛:看的心痛,還是要緊快把那些訛人的人重罰及判刑,那才不會訛做好事的人,好心人才敢扶,才敢救。
輿情點評:做好心人需要制度和知識做堅強的后盾
從網友那些不敢扶、扶不起、缺乏急救經驗的跟帖中我們不難發現,導致這起外企女經理地鐵口暈倒后無人施救死亡悲劇發生的原因在兩個方面:一是近年來頻繁“碰瓷”事件的負面影響,二是社會急救教育基本常識的缺失。這些都直接導致了人們在看到需要幫助的人時,不敢扶、不知道怎么扶。作為一個文明社會被冷漠和無知充斥時,這是生活在這個社會里人的悲哀。因此,在當前社會發展了,有些人的道德卻淪喪了的大環境下,完善法制制度、強化人們基礎知識儲備是做好人的堅強后盾。
首先,施救者要學會保護自己。正如警方的提醒,在施救的時候要留有證據,找路人作證或是找朋友幫忙攝像,這不失為好的方法。有了證據,就不怕遭到誣陷。既幫助了人,又保護了自己。其次,被施救者應該實事求是,不應胡亂誣陷別人。否則有一天,你真正摔倒需要救助的時候卻無人敢伸出援手,那將是莫大的悲哀。碰瓷者更不應該用這種卑劣的手段,利用施救者的同情心來欺騙敲詐。最后,有關部門應該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懲罰那些利用“碰瓷”獲取不法利益的人。這樣才能有效地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我國在這方面的制度建設可以說是嚴重不足的,給施救者一把保護傘也是重拾人間溫暖的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