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樂思輿情監測系統司法板塊監測數據顯示,9日至10日,有關“健力寶董事長張海立功減刑造假”的報道在網上引起廣泛的熱議。11日,“健力寶原董事長”一詞以38161次的搜索指數成為當天實時熱點新聞之一。而關于張海立功減刑造假事件的曝光,監獄立功審核監管制度受到輿論的質疑,司法公信力受到損害。
輿情報道: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立功減刑造假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0日對外通報,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在監獄服刑期間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現均屬虛假,以此裁定對其減刑錯誤。韶關市中院重審并于2013年10月31日對張海兩次減刑的裁定予以撤銷。廣東省高院同時認為,該案原生效判決認定張海有立功表現的事實也可能有誤,目前已立案審查。
2013年11月4日,韶關樂昌市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長羅某為在押人員提供檢舉立功的線索信息,使之受到較輕的追訴,并收受在押人員賄賂18萬元,被該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并處沒收財產2萬元。
張海就與此案有關。根據通報,2006年下半年,原廣東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某(另案處理)找到時任佛山市看守所負責深挖擴線工作的羅某,要其為他的當事人張保(化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尋找檢舉立功線索材料,并送給羅某好處費3萬元。羅某便利用職務便利,將一條搶劫案的線索告知張保,并將涉嫌搶劫犯罪的嫌疑人張磊(化名)調至張保同一監倉,由張保檢舉張磊。佛山市看守所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張保在押期間具有立功的書面意見,省高院二審據此認定張保有立功情節,改判張保有期徒刑10年。
對此,知情人稱,前述通報中的張保(化名)即是張海本尊。該案一經見報,即有法律界人士提出,既然張海所揭發的線索,已為相關人員所掌握,因此應認定此為假立功,廣東省高院應有必要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對二審結果進行改判。
輿情動態: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立功減刑造假引輿論擔憂
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立功減刑造假案經媒體曝光后,迅速引來各方的關注。新浪、新華網、人民、網易等眾多門戶和新聞網站紛紛轉載報道,吸引大批網友圍觀熱議。據樂思輿情監測系統對該話題的跟蹤監測數據顯示,截至11日10時,該話題媒體報道量達666篇,微博1194條。其中網易該新聞報道有超過5萬網友參與話題議論,跟帖超過3000條。從網友的評論來看,由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立功減刑造假案引起公眾對監獄立功減刑的審核制度表示擔憂。
@?人以誠待:這造假立功不是一小撮人可以完成的,一個是一大串!!
@?孟婆——來碗湯:哪家監獄都是這樣的。。。死緩十四年就可以出獄。。無期十二年。。有錢既可以
@?【獨特鮑哥】:倒霉啊、怎么不查誰給他減的啊!有錢就可以減、
@?雨中之鷹:張海被坑了,坐牢六年還有人不依不饒,諸多大人物被判重刑之后立即保外就醫,逍遙法外,卻無人過問。
@?JASON:太多了,看看“李天二減一”什么時候出來,沒幾年就減刑了。貪官怎么沒有加刑的。
@?小學后生:貪官為什么膽子這么大?因為他們不怕!貪贓千萬億,也只判死緩,隨后減刑,再保外就醫,又可以再次抖擻。褚時健不就是這樣又雄起了嗎?
輿情點評:弘揚司法正能量需要有效的輿情引導
當前,隨著網絡媒體的迅猛發展,輿論對法院工作和法官言行呈現高強度、高密度、高持續度的無縫隙監督。法院和法官的一舉一動都被放置在攝像頭、顯微鏡之下,一次開庭、一份裁判、一項執行、一個言行、一個態度,都可能以一個始料未及的新聞點引起大眾注意,瞬息之間傳遍各地,引發爭議。因此,新形勢下,司法機關亟需建立適格的新聞宣傳機構,統一調度指揮新媒體環境下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及時發布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給司法公信造成損害。
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立功減刑造假案的消息傳出后,引起網絡輿論嘩然。不少網友紛紛跟帖質疑這必是特例,也不是個體形象,花錢造假立功減刑現象普遍存在,更有網友由此猜測一些因腐敗案件被關押的官員或者有錢人是否也會通過如此途徑出獄,而且這些觀點贏得不少網友點贊支持。雖然網友的這些擔憂和猜測確實存在,但可以肯定這不是主流。因此,面對這種負面、消極的議論,司法機關如果沒有及發現這些輿論負面趨勢,不加以及時有效的引導,只會讓種負面輿情不斷發酵壯大,最后也會形成“主流認知”,其造成的惡劣影響相信不言自明。
所以,在人人麥克風的自媒體時代,司法機關需要轉變觀念,把握新聞宣傳主動權。以“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宗旨,積極轉變宣傳方式,變被動為主動,以官方微博、門戶網站和干警個人微博、微信等新型媒體為依托,結合有效的輿情監測軟件,了解自己所處的輿情環境,獲取網上的社情民聲,然后定期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及與群眾日常生活緊密相關話題發布網絡信息,形成了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與自覺接收輿論監督的良性互動。在聽取民意、疏導民怨、平等溝通、充分接受監督的過程中,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