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歐盟針對廣告業務的反壟斷調查,一邊是被集體訴訟在隱私模式下依然追蹤用戶,此時的 Google,可謂是禍不單行。
據彭博社報道,歐盟反壟斷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3 月 12 日表示,谷歌的廣告業務將面臨著“大規模調查”;這一調查也將為長達十年的反托拉斯之戰增添了一條新戰線。
值得注意的是,Margrethe Vestager 對“谷歌廣告生態系統”的調查,僅是歐盟委員會對一系列科技公司展開調查中的一個——其他還包括對蘋果應用商店和支付系統的調查;對 Facebook 市場和數據的調查;針對 Amazon 涉嫌控制賣家數據的調查。

Margrethe Vestager 表示,對歐盟委員會而言,科技公司一直是重點調查對象。
同時,Margrethe Vestager 還表示其將最大限度地利用每一種工具,并采取必要的反壟斷行動,以確保市場是公平的。
2021 年 1 月,歐盟委員會開始根據發給出版商和廣告公司的調查問卷,收集有關谷歌在“廣告技術價值鏈”中的做法的信息。
從 Margrethe Vestager 的最新表態來看,針對 Google 的調查還在繼續,且擴大了審查范圍。對此,谷歌尚未發表評論。
事實上,Google 并非第一次被歐盟進行反壟斷調查,甚至在此前的調查中,Google 曾三次收到歐盟的罰款。
加起來看,Google 已被歐盟罰款 93.9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640 億元)。
在被歐盟調查之外,Google 還面臨一項來自用戶的集體訴訟——即被指控使用其追蹤工具如 Google Analytics、Google Ad Manager、網站插件對用戶進行追蹤。
近期,Google 要求撤銷指控,不過這一要求已被法院駁回,目前該案件將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進行常規流程的審理。

Google 面臨的此項集體訴訟是在 2020 年 6 月被提起,當時,部分用戶指控 Google 擁有“無孔不入的數據追蹤業務”,即使用戶采取一定的措施對個人隱私信息進行保護,也難以避免。
比如說,用戶即使在 Chrome 瀏覽器中使用隱私模式,Google 仍會對用戶信息進行追蹤。
幾名發起集體訴訟的用戶表示,Google 知道你的朋友是誰,你的愛好是什么,你喜歡吃什么,看什么電影,你喜歡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時候購物,你最喜歡的度假目的地是什么,你最喜歡的顏色是什么,甚至你在互聯網上瀏覽的最私密和可能令人尷尬的東西。
不過,對于這一指控,Google 方面并不認同,并尋求駁回這一案件。
Google 辯稱,瀏覽器的隱私模式并不意味著用戶可以“隱形”,在使用瀏覽器隱私模式的這段時間,用戶的活動可能被其訪問的網站及所訪問網站使用的任何第三方分析或廣告服務掌握。
同時,Google 在其他渠道補充稱,Chrome 的隱私模式是讓用戶可以選擇瀏覽互聯網,不會將用戶活動保存到 Chrome 瀏覽器或 Google 設備上。
也就是說,Google 方面認為,Chrome 瀏覽器的隱私模式主要是防止用戶留下本地記錄,但并不意味著用戶的行為不會被設備連接到的其他網站追蹤。
對于 Google 這一辯解理由,法院方面并無接受。美國加州圣何塞地區法官 Lucy Koh 在裁決中表示:
法院的結論是,谷歌沒有通知用戶在處于私人瀏覽模式時從事所謂的數據收集。
由此,Google 撤訴失敗。下一步,便是進入常規審理流程,接受法院的審判。
而將兩個事件結合來看,無論是來自歐盟的發壟斷調查,還是來自用戶的集體訴訟,這些現實事件其實都在警示著 Google ——
科技巨頭之大,不僅在于體量,還在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