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9月12日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被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49萬元,上述行政處罰的決定日期是今年8月30日。
財付通是騰訊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2011年從央行手中拿下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微信支付所需的支付牌照和銀行通道的技術支持由財付通提供。
這是財付通第二次收到央行的公開罰單。
2017年5月,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yè)務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財付通被處以人民幣3萬元罰款,這也是財付通首次被央行公開處罰。
此外,財付通還收到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罰單。
2018年7月,國家外匯局在通報的外匯違規(guī)典型案件中指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備案程序為非居民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yè)務,且未按規(guī)定報送異常風險報告等資料,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處以罰款60萬元人民幣。

9月16日,財付通公司對經濟日報記者回應稱,“財付通在收到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饋的問題后,第一時間啟動自查,制定并落實逐項改進計劃,目前大部分事項已完成整改。后續(xù),財付通在人民銀行的指導下,將進一步加強合規(guī)管理工作,繼續(xù)為用戶提供安全、便捷、優(yōu)質的支付服務”。
目前此輿情遭多家主流媒體報道,傳播較為廣泛,其中傳播渠道主要集中在新聞類,媒體關注度較高,而此次處罰引發(fā)眾多網友討論,對企業(yè)形象造成的一定的負面影響。

信息來源:網易、經濟日報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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