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從一張圖片說起,朋友發來一張twitter截圖,看完非常生氣,久久不能平靜,我們的日常執法工作,又被歪果仁給黑了。為什么總有那么多人對我國抱有偏見?為什么國外鍵盤俠也如此囂張?氣憤之余,我們也來反思一下這個圖片反映的事情。
某人因為通過網絡傳播被定性為三級暴恐音視頻的文件,被某地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類似案例,之前在報紙、網絡媒體中出現過。對于制造、傳播暴恐音視頻的行為,我國的反恐怖主義法、刑法都有相關規定,一經認定,予以處罰或刑事追究,與法有據,并無異議。本案之所以出紕漏,在于對案件事實經過的描述,出現嚴重問題。正常的古蘭經,是不會被定性為三級暴恐音視頻的。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古蘭經,在互聯網上搜索,有很多音視頻文件是廣泛存在的,可見對于合法的宗教內容,我國是沒有禁止,也不會禁止的。我國嚴厲打擊和禁止的是非法講經行為,是歪曲古蘭經教義宣揚極端主義的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述涉及經文的音視頻,涉及極端思想,為非法的。但差之毫厘,謬以千里。在別有用心者那里,就被當成污蔑中國,惡意攻擊中國的素材被廣泛傳播。這就提醒廣大戰友,當前媒體環境下,信息傳播是無邊界的,一個小的失誤,極有可能會引發大的政治事件,謹言慎行,字字斟酌,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國家負責。
對暴恐音視頻的打擊,絕不會姑息。因為暴恐音視頻通過曲解《古蘭經》教義,灌輸宗教極端思想,煽動實施暴力恐怖犯罪,傳授恐怖襲擊及制爆技術,現實危害性極大,已經成為暴恐案件發生的主要誘因,是罪惡之源。
據分析,受到宗教極端思想煽動蠱惑、從事暴恐活動的多為文化程度低、農村戶籍、年齡在18至35歲的青年群體,他們往往更易被拉攏利用。
我們再來看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規定
第七十九條 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恐怖活動,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志,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幫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條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制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志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反恐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