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第11期《新華文摘》
互聯網、手機、衛星等信息傳播工具的出現和普及,極大地豐富了輿論傳播的渠道,改變了由國家完全掌控所有媒體的格局。特別是對于互 聯網和手機這樣的新媒體,幾乎每個人都可以成為信息的生產者和傳播者,進而成為輿論的制造者,使得輿論格局發生重大變化,傳統的輿論引導策略亟待更新。外 交部新聞司參贊鄒建華的新著《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策略――政府媒體危機公關案例點評》,正是應對這一新的輿論格局的工具書。
近年來,網上常常出現復雜輿情,甚至瞬間就能形成輿論風波,有關政府和企業應對稍有失誤,就會受到媒體更強烈質疑或批評,引發“輿論審判”。輕則使政府形象受到損害,重則引發群體性事件,破壞社會穩定。
這種由網絡輿論引發的危機已經成為一種新型公共安全危機,但許多政府和企業領導對這一新的情況還沒有做好充分準備,常常在出現危機后不知所措,坐失良機,或頻出錯招,把小問題激化成大矛盾。
這本由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是鄒建華繼暢銷書《外交部發言人揭秘》和《如何面對媒體――政府和企業新聞發言人實用手冊》之后推出的又一力作。在新 作中,鄒建華提出了七大媒體危機公關原則,并將大量中外政府危機公關正反兩方面的案例呈現出來,逐一進行分析和點評,解析它們之所以成功,成功在什么地 方,之所以失敗,失敗在哪里,旨在為領導干部在處理類似事件時提供借鑒和參考。
在我國,輿情,特別是網絡輿情,更多地指向黨和政府的 傳統視野中未曾包括的,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于我國社會和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輿論的新情況、新變化。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 可以在事態未明朗之前,將社會不和諧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辜勝阻認為,網絡虛擬社會的迅猛發展對政府的管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當前,我國網民規模5億左右,互聯網已經成為公眾輿論的主要陣地之一。與傳統輿論形式相比,網絡公共輿論具有突發性、互動性、放大性、燃點低、觸點多、傳播快、影響大等新特點,一個熱點事件的存在很快可以成為點燃一片輿論的導火索。網絡新媒體和傳統媒體之間的競爭合作與相互依存愈來愈明顯。網絡媒體興起一方面有利于推動社會進步。據對中國210起重大輿論事件的相關研究,網絡輿論在近七成的事件中起到了推動政府解決問題的正面積極作用,社交媒體傳達了公眾對社會腐敗的追打和國計民生的關懷。但另一方面,網絡公共輿論在政府引導與管理缺位的背景下,有可能演變成“公共輿論危機”,加劇社會管理難度。胡錦濤總書記今年初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就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信息網絡管理,提高對虛擬社會的管理水平,健全網上輿論引導機制。
辜勝阻強調,提高網絡虛擬社會管理水平,加強政府和社會組織官員網絡輿論危機應急管理能力需要采取六條措施。
一要消除網絡“恐懼”。深刻理解網絡傳播規律,正確認識網絡虛擬社會的新特點,努力消除“談網色變,避網燒身”的網絡恐懼癥,切實改變危機面前“要么不予理睬、要么采取不正當手段壓制”的局面。提高各級政府和社會管理者的網絡媒介素養,尊重網絡民意,并對網絡民意進行科學甄別,既不能一味刪帖、屏蔽,甚至報復,堵塞民意渠道;也要防止被網絡民意所束縛,甚至被挾持。
二要保障政務“透明”。謠言止于公開,公信源于透明。提高政府公信力,要推進政務公開化、透明化程度,提高網絡管理水平和能力,構建網絡問政平臺,創新網絡問政的渠道和手段,通過網絡引導民眾知政、議政、參政。要建立良好的網絡溝通機制,借助網絡平臺與公眾真誠、平等地交流對話,保障公眾對政府公共事務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提高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降低網絡公共輿論危機發生的概率。
三要強化政府“責任”。勇于承擔責任,不逃避、不掩飾、不推諉。在應對輿論危機過程中,管理者要積極回應網民關切,有勇氣正視問題、直面民意,有效緩解危機事態,不讓不明真相的網民和別有用心的壞人有推波助瀾的可乘之機。要積極回應網民反映的情況,及時公開真相,有效避免網絡圍觀的“盲從和無知”色彩,通過與廣大網民互動,努力消除誤解,化解危機。要使“網上收集網情、網下解決問題”成為一種新習慣,推行 “良政”和“善治”。
四要傾聽“意見領袖”。健全網上輿論引導機制,充分發揮網絡“意見領袖”在處理公共輿論危機過程中的作用,正確疏導負面輿論。“意見領袖”在網絡輿論中具有巨大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有時能呼風喚雨,很容易產生群體效應。政府在處理公共輿論事件時要傾聽“意見領袖”,發揮其在引導社會輿論向健康理性方向發展中的作用,聚同化異,扶正抑偏。
五要預警事件“苗頭”。全面掌握輿情,加強網絡監測與預警防范,力爭在危機發生的第一時間將客觀、準確的事實真相傳達給網民,把握危機化解的“黃金三小時”規律。要健全地方性網絡輿情監控機制,實時掌握網絡動態,預警防范網絡群體事件的“苗頭”。
六要加強網絡“法治”。做好虛擬社會司法立法工作,探索網絡虛擬社會治理新模式,將言論自由納入法治軌道,使網絡治理從“人治”走向“法治”。要完善虛擬社會管理和互聯網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打擊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凈化網絡環境,優化網絡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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