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石女士在回家探親途中下落不明,家人幾經尋找后接到警方通知,石女士已在懷柔紅螺寺景區內的游道邊“非正常死亡”。石女士的家人認為景區管理者存在管理疏忽,將北京紅螺寺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承擔責任。近日,法院終審判決認為景區未盡到合理范圍內的保障義務,對石女士死亡承擔次要責任,賠償相關損失22萬余元。
但在本案一審時,紅螺寺公司稱,石女士并非通過購買門票進入景區,因此未與紅螺寺公司建立合同關系。“石女士死亡時,身上沒有景區門票,而且根據警方調取的景區大門錄像,也沒發現石女士進入景區的畫面。”
【輿情大數據】
(1)新浪新聞排行
從新浪新聞熱點熱點排行來看,該條新聞居于周點擊量第三的位置。這里面,可以側面反映出公眾對于近年來屢次出現的旅游事故的關注。
(2)輿情媒介分布
根據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數據,從事件的媒介分布來看,新聞以55%排名第一,微博,貼吧分別以20%,11%名列二,三位,而論壇,搜索引擎,微信,電子報的關注度相對較低。此次事件中,北京晨報是較早報道該事件的媒體。隨后,該新聞在全國范圍內擴散,引起輿論關注。
(3)輿情關鍵詞
【輿情熱議】
@鳳凰星尊:想自殺的都去找個五星景區吧,這樣家屬還有錢給你辦喪事。
@1133922787:沒買票而且不是從大門進入的,景區為什么要承擔責任?不能因為所謂的“弱勢群體”就置法律于不顧,真是糊涂法官糊涂判決。
@杞人正東:法院已經夠仗義的了,即使園區有責任并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但人也沒了。遵紀守法和不違背社會公德,不是做給別人看的,應該是一個人自覺的行為,經常發生的類似悲劇應該警醒人們。
【輿情分析】
針對此次輿情事件,輿論的爭議點在于:紅螺寺是否應該給死亡的石女士家屬賠償?一方認為賠償不合理,石女士本身有精神疾病問題,家屬未盡到看管責任。且當事人未通過正當渠道進入景區,因此責任在當事人身上。另一方反駁稱院方未盡到管理責任,對非法入口管理不善,在關閉景區時,未做好檢查工作,以致于釀成事故,景區責任不可推卸。在此次事件中,法院的判決是基本合理的。主要責任在被害者以及其家屬身上。但是作為景區,管理方面出現了漏洞,承擔一部分責任也無可厚非,因為此次事件就是由于景區對非法入口,景區管理的疏忽導致的事故,
近幾年來,假日經濟成為重要的提振內需手段,旅游行業迎來了發展的黃金時期。但隨之暴露出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尤其是安全事故。隨著景區旅游輿情風險日益增高,旅游輿情預警和應對成為各大景區、各地旅游局等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對此,樂思網絡輿情分析師認為,做好旅游輿情預警和負面事件處置,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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