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3月23日,由國家體育總局、文化部共同主辦推出的2015年全國廣場健身操舞活動新聞發布會在京召開,正式宣布全國將推出從民間征集并由專家改編的12套廣場健身操舞,并對其進行推廣和培訓。12套廣場舞包括《倍兒爽》、《今夜舞起來》、《站在草原望北京》、《策馬奔騰》、《微笑》、《自豪的建設者》、《廣場stlye》、《小蘋果》、《最炫民族風》、《中國美》、《中國味道》及快樂舞步健身操。
24日,央視對此進行報道,并曝光其中的《小蘋果》動作,該消息一時之間引發網絡熱議,不少媒體紛紛報道體育總局強制規范廣場舞,報道中“大媽”齊齊出來表示不認同,一些網友亦表示體育總局管太多。
官方回應:非強制規范
對此,體育總局在25日召開臨時發布會,澄清并不是強制推行官方版廣場舞,“推出12套廣場健身操不是要讓全國人民跳一樣的,只是一種科學引導。”體育總局群體司司長劉國永解釋,“很多老百姓在議論,包括一些自媒體也說,總局管得太寬,要讓大家強行跳一樣的。我們是希望廣場舞能夠彰顯個性,不可能強行約束。隨后我們還會面向老百姓征集好的廣場舞作品。”劉國永還介紹,在未來出臺的相關規定中,將把廣場舞進行地點放在社區健身站點,社區有義務對廣場舞提供場地條件。如果面臨場地不足的情況,要通過協商的方式,將廣場舞練習時間合理分配。并將商議扶植一批廣場舞協會組織,推動規范開展活動。
二.輿情分析
1.輿情數據
2.網友觀點
跳什么舞也要強制,體育總局太閑。(40%)
@散步人生:群體司太閑了。
@小S森:跳個舞你體育總局也指指點點的,真是吃飽了撐著。
@楊小魚-little-fish:體育總局能不能別在這種沒什么意思的地方下功夫啊?
想跳就跳,不跳亦可,沒必要什么都反對。(20%)
@湯小看:人家只是推出一版,按他們專業而言,比較有益于健康的。喜歡你就做,不喜歡你就不做,不知道哪那么多玻璃心。
@就叫正則好不好:感覺都是為噴而噴的,鼓勵全民健身是好事啊,動不動就納稅人的錢,那都把錢發了得了,還發展什么體育事業教育事業城市建設?
@Jane_726:為什么政府做什么都要噴啊。我覺得這個蠻好的啊。就像廣播體操一樣。專業人士編一編。更科學更利于鍛煉啊。又沒說不跳官方版本就違法。咋有些人那么激動。
推廣健身活動,全民健身,不錯。(15%)
@Abunor_:我看了一下覺得好贊怎么辦。
@夜舞莎邏:蠻好看的啊~廣場舞就是圖個開心。
@顏樂魚:我覺得挺好的,老年人退休以后多運動,強身健體是件好事
只是推廣而已,媒體報道歪曲思路,誤導了公眾。(10%)
@體育總局應該是出了一個“規范”的樣本供大家參考而已吧,然后媒體再添油加醋。
@黃土地里的菜根子:媒體報道偏帶思路,人家只是出了個意見又不是強制的愛跳不跳。
@loveuboat:通過這一事情正好驗證了輿論導向的可怕,本來很好的一件事,被某些媒體和個人夸張曲解的聯想引申一番,竟能和體制問題掛鉤,分析原因,是部分媒體和個人的迫害妄想癥作祟。一個只供參考的樣式健身操,愛跳跳,不跳跳別的,誰又沒逼你跳。
出錢扶植廣場舞協會真是夠了!(8%)
@坦坦wook:扶植這些要出錢嗎?整這些不如給大媽們畫塊地兒跳來得實在。
@崔半仙的世界:又是一筆開銷。呵呵,中央部委就是有錢,就是任性。分稅制好啊。
@黃-曉葉:編個舞我可以理解是促進發展,推廣文化。廣場舞協會?這是預算過剩的節奏啊!吃飽了撐的吧。
不管怎么跳,關鍵是不要擾民。(7%)
@物意移:不管咋跳,只要別擾民就行。
@真愛你的赟:不打擾別人休息的基礎上,老人跳跳鍛煉身體其實也不錯。
@嘉藝洪:要推廣,先規范廣場舞的制度,現在這些大媽沒黑沒白的跳,依然是噪音了。
3.媒體評論
新民晚報:廣場舞不缺動作規范缺技術支持
針對外界質疑,體育總局自是感到萬分委屈,趕緊表示“我們是本著引導、扶持、規范的方針,推動廣場健身操舞健康有序發展,絕沒有用行政力量去強行干涉、管理廣場健身操舞的想法”。問題的關鍵是,其所做的,并不是雙方需要的。體育總局關注廣場舞,本身不失為主動接地氣的積極舉動,但在如何避免擾民的核心議題上沒有動作,在如何推動廣場舞健康有序發展方面,功課也還沒做到家。(趙志疆)
杭州日報:廣場舞大媽最需要的是什么
我們回顧以往的新聞,會發現廣場舞大媽遇到的最大問題,不是舞蹈缺乏花樣,缺乏規范,她們所最需要的是活動場地。關于因為活動場地而引起的糾紛才是大媽們心頭最大的結。因為活動場地,大媽們被居民用水槍沖,用定向擴音器干擾,用糞便澆,用狼狗咬……同樣,居民也因為廣場舞不勝其擾,叫苦連天。可是,我們的國家體育總局對群眾最大的問題卻選擇性失明。
大媽們并不需要有人教她們怎么跳廣場舞,事實上她們愛怎么跳就怎么跳才更來勁,每一個地區有每一個地區的風格,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習慣,整齊劃一根本沒有這個必要。更何況,大媽們對時尚的敏銳度遠遠超過了體育總局的官員們,她們的舞蹈比標準化的舞蹈更有生命力,更接地氣。
大媽們最需要的是合適的場地,如果有關部門真心關心那些跳舞的大媽,就應該想辦法幫她們解決這個問題,比如學校機關的操場晚上讓大媽們使用一下,比如閑置的空地整理一下讓大媽活動,想方設法,讓大媽既不擾民,又有健身的地方,這樣才能成為大媽們的心頭好。(岑嶸)
荊楚網:曲解“國標”廣場舞是任性思想在作祟
誠然,對這一事件的批評之聲已完全掩蓋了事件本身,體育總局也確實存在一些欠妥的解釋,例如表示統編廣場舞是要“接地氣”、“傳遞正能量”,這類言論存在否定現有廣場舞的嫌疑。但不論如何,事實真相瑕不掩瑜,可以肯定,公眾對于體育總局的這一行為有明確拒絕的權利,更有對從事健身運動的自由選擇權,但若是不顧事實,始終有一種“凡事皆反對”的錯誤觀念,只怕事件的本質就要被掩沒了。聯想到自廣場舞流行以來的種種問題,噪音擾民、強占廣場、打罵“爭地盤”,“想怎么樣就怎么樣”的“任性”頻頻作祟,部分廣場舞愛好者追求自由、享受權利的同時,儼然也已經形成了思想泛濫,將責任與道德忘得一干二凈,并不是認為“它不對”,而是“我想讓它不對”,這也便是長期以來廣場舞難以規范化、和諧化的原因之一。
一套“國標”舞,引來多方罵聲,思想任性確當休矣。就廣場舞本身來說,自由不代表肆意妄為,要找出共性、發掘特點、解決問題,使之真正成為全社會認同的“正能量”運動,實現“百花齊放”的全國“一盤棋”,打出有管理、有統籌、有特色的“中國品牌”,如此才能實現廣場舞組織、內涵雙突出,尋到未來發展的最佳出路。(余祖欣)
三.輿情點評
官方版廣場舞之所以會引發輿論誤解,一方面是因為體育總局在最初的新聞發布會上沒有很明確地表示官方版廣場舞的定位和相關方案,另一方面則是媒體報道引發歧義,本可避免的一場輿論誤解由此產生。雖說之后體育總局對誤解進行了澄清,但從這起事件中,也可以看出,官方出臺相關政策方案,充分的說明很有必要,否則誤解以致謠言都有可能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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