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總能吸引眼球:土地財政使他們跟瘋漲的房價捆綁在一起,招致民眾沸騰;頻發的各種熱點事件,往往最終都會落到地方政府的作為上,而被輿論圍觀。而某些企業更是自毀形象,為了利益不擇手段,置民眾生命健康與不顧,品牌形象一落千丈,網上輿論千夫所指。可見他山之石未必為錯,眾多涉事主體并沒有汲取相關經驗教訓,事到臨頭懊悔遲,這才想到要提高輿情處置能力。
之所以他們一時成為眾矢之的,除了處理方式方法欠妥,缺乏輿情危機意識,缺乏有效監管抓手,缺乏有效的處置手段外,更關鍵的是缺乏對危機事件后的有效評估,及時總結評估應對輿情的種種成敗得失。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有好的輿情事后評估機制,每經歷一次危機,就是一次提升相關管理部門應對網絡輿情能力的大培訓。
要想實現有效化解網絡輿情危機的目的,就很有必要建立輿情事后評估機制。一般意義上的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主要包括監測、預警、應對三個環節,實際上這是三缺一,少了評估關鍵一環,不利于梳理得失。當網絡輿情變為現實的網絡危機事件后,有關職能部門采取哪些具體行動,如何化解危機,又如何消除不良影響,這都需要事后評估總結,否則白交學費,難以提高。
所以,當每一次網絡輿情突發事件平息后,相關部門應根據輿情的發生原因、傳播特點以及處置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梳理反思,要對輿論發展情況進行調查,對處理方式的效果進行評估,吸取經驗和教訓,不斷提升應對網絡輿情水平。這四個環節有機組合,才能從整體上構成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
當前,互聯網普及,信息傳播的“關口”前移,甚或在技術層面上消失,互聯網成為“自媒體”,任何信息的傳播在網絡時代幾乎都是無法阻擋的。這使得突發事件的傳播處于開放的媒介環境,從而使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面臨新的挑戰?,F實中,許多輿論事件與突發事件相伴而生,相互影響,輿論引導處置稍有不慎,即可能引發“蝴蝶效應”,產生重大社會影響。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完善輿情聯動應急機制,補上事后評估一環,有效提高網絡輿情處置能力,不僅僅是建設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還是政府部門重建公信力,倡導公義的信仰能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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