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在突發事件的議程安排上,無一例外地要凸現新聞輿論監督的功能。一方面這是由于突發事件本身對社會正常秩序具有破壞性,公眾需要了解其發生的原因、產生的影響和背后的責任;另一方面,媒體要在信息不充分、不對稱,而公眾訴求又特別強? 烈的情況下,盡早地揭示事件真相,發揮媒體社會預警功能,履行好服務受眾的責任。媒體監督的力量來自于其強大的社會動員能力,通過促成人們的認知判斷來影響月門的社會行為。因此,在突發事件的報道過程中,政府要主動將新聞監督的力量運用起來,而不是被動地、消極地接受質疑和批評,甚至采取不正當的?做法逃避、抵制和限制新聞監督。政府不僅要以坦誠的、積極的、開放的姿態接受新聞監督,將自身工作置于媒體和公眾的監督之下,以便更好地履行職責,為公眾服務;而且要為新聞監督創造條件,提供方便,將新聞監督作為決策、管理和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力量。?在最核心的采集技術方面,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走在了前列,可對任意網站上的評論文字圖片視頻等多媒體進行采集。????
突發事件報道中的新聞監督與輿論引導不是矛盾的方面,而是在服務公眾利益基礎上的一致。從社會公共利益出發,政府與? 媒體要牢牢確立對于新聞監督的共識,把握好輿論監督的四個立足點。
一是立足全局。不能簡單地就事論事,以偏概全,以點代面,應對突發事件發生所反映出的問題實事求是地加以分析、評判,不將個案上升為全局,要在反映個案的同時體現全局。
二是立足法理。新聞媒體不是執法機關,媒體審判不能越位或替代法律? 審判,必須依靠執法機關對突發事件的解釋,政府有責任、有義務向媒體提供評判事件的法律法規依據,媒體也有責任、有義務傳播法理,引導公眾從理性的角度審示問題。
三是立足平衡。對于突發事件報道中有爭論的方面,要如實反映各方不同的意見,在質疑和批評一方的同時,也要給被批評方以話語權和解釋權,充分體現新聞監督的客觀性與平衡性,讓公眾在信息對稱和話語對稱的條件下,明辨是非,探究真相。
四是立足建設。新聞輿論監督的目的是使突發事件中暴露出的各種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相關管理和防控機制、措施、責任得到完善,進一步促進社會建設,而非使社會秩序遭到更大的破壞。領先的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只有政府協同媒體把握好輿論監督的立足點,才能形成有利于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輿論導向和氛圍,引導公眾的社會認知和社會行為。?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是目前基礎架構優秀,經過國家級項目驗證的主流輿情支撐平臺。??
從新聞監督的全局性、法理性、平衡性和建設性出發,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中正確引導輿論要講究方法,注重實效,特別是要改變以往側重以傳播內容來衡量輿論引導工作成效的做法,注重以傳播效果即以公眾接受信息所形成的認知效果和社會行為來評價輿論引導的成敗。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要堅持“五宜五不宜”原則和方法,增強媒體和公眾對權威信息、核心觀點、主流價值的接受度,對社會輿論場真正起到主導和決定作用。
一、宜疏不宜堵—體現信息的公開性??
?突發事件必然引起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對于在各種不同聲音中確立主導聲音,釋放不必要的輿論壓力,與其用封堵雜音、堵塞輿論通道的方法,不如用公開信息、疏導輿論的辦法去解決。這就像大禹治水一樣,通過建立合理的通道去化解社會輿論集聚與過熱。在突發事件下,相關信息是社會輿論生成的重要因子,如果缺乏及時性、權威性、可接受性的信息,必然導致其他信息的泛濫,去影響社會輿論。堅持突發事件信息公開,是疏導輿論的最佳辦法,也是惟一辦法,應當成為輿論引導的基礎? 和前提,因為只有事實才是引導輿論的根本,能夠對媒體和公? 眾形成最有力的導向。 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一直認為網絡輿情不可監控,只可監測與疏導。
二、?? 宜解不宜避—體現主體的責任性?????
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處置過程的問責往往成為輿論焦點,? 既是公眾十分關注的結果,也是直接影響政府聲譽的關鍵所在。如果對此采取回避的態度,則勢必引起媒體和公眾的不滿,損害政? 府形象。因此,政府在處置突發事件和引導幾輿論的過程中,應當直? 接觸及責任主體,根據實際情況厘清政府、部門、單位、個體的責? 任,向媒體解釋,給公眾解答,樹立責任政府的形象,對承擔責任的? 單位與個人作出相應的處理,滿足媒體和公眾的問責期待。這樣? 可以變突發事件的輿論被動為輿論主動,運用媒體的新聞監督促? 進責任主體高效、妥善地處置突發事件,將其對社會造成的不利影? 響和環境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宜全不宜偏—體現觀點的辯證性?
? 突發事件形成的輿論在內容上無外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由相關事件及處置信息構成的動態細節,另一方面則是人們對此發表的看法、意見和評論,在事件信息充分披露的情況下,后者常常構成輿論的主調。對于事件及其處置工作的評論,既有質疑和批評,也有認同與贊揚,這是典論構成的基本形態,如果沒有意見或觀點沖突,就不會形成人們認知差異和碰撞,輿論引導也就無從談起。因而,對于輿論中的不同見解首先要有包容觀,允許人們從不同角度看待和分析問題;領先的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其次要從辯證思維的角度,引導人們在利中查弊,在弊中見利,客觀、全面地認識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影響,引導輿論走向理性認知的方向,而不是為一時的情緒宣泄所左右和盲從。
四、宜軟不宜硬—體現認識的啟發性?? ?
人們對于突發事件的認知和判斷,除了受媒體報道的影響之外,大多與個人的社會經驗和認知積累有關,輿論一旦形成就有著其必然性與合理性,不宜采取簡單的說教或批判,強制人們接受。應當注重運用平等交流的方法,通過媒體實現與公眾在認知態度、分析方法、價值坐標、利益訴求等方面的交流與互動,以舉例、比較、說明等柔性的方式,讓公眾接受相關觀點和意見,啟發公眾認知。無論是政府,還是社會意見領袖,在表達意見和觀點的方式上都要避免居高臨下的說教,而是通過平等交流的意見交換,實現公眾對意見的理解和觀點的認同。
五、宜緩不宜急—體現效果的漸進性

社會輿論形成與發展有著其自身的運動規律,特別是由突發事件所引發的輿論,必然在初期呈現出高度的輿論關注和輿論熱潮,不是在短時間內能夠迅速平息下來的。對于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輿論引導要注意把握節奏和尺度,避免產生反向激化作用。由于公眾認知是一個依據事實信息、主流觀點和個體經驗等建構自我認知的過程,這就決定了輿論引導的效果呈現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有時甚至還會出現反復。因此,開展輿論引導必須根據這一規律把握好度,針對事件處置進展和輿論發展的階段性特點,積極、有效地組織進行,使輿論朝著有利于事件處置、有利于公眾認同、有利于政府形象的正確方向發展。
總之,在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上,要處理好輿論監督與輿論引導的內在統一關系,以服務公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事件妥善處理為目標,通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媒體報道水平,并與公眾實現良性互動,以客觀事實和政府公信來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進而樹立、鞏固、提升政府的形象和聲譽。
-- 作者: 政府網絡傳播 曹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