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RP監理,指的是在整個ERP項目中,對項目所涉及到的資源和目標進行監督控制。它貫穿與整個ERP項目的過程,包括從ERP咨詢開始,直到ERP實施完成后的持續改善過程。
按ERP項目的實施進度來說,一般監理可分為這幾個階段:項目前期監理,項目實施監理,項目后期監理。一般來說,項目前期監理包括ERP選型,ERP咨詢兩個階段;ERP實施監理包括ERP流程重組,ERP模擬演練,ERP初步上線三個階段;ERP后期監理包括ERP的持續改善階段。
現在國內對ERP監理還不是很重視,最主要是觀念上沒有轉變過來。在接下來的篇幅中,筆者將結合實際工作經驗,談一談監理的必要性及監理各個階段要注意的問題和技巧。
(一)監理的必要性
我國現在實施ERP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很多項目實施一半就半路擱淺了;有的項目雖然實施成功了,但也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究其原因是有多方面,沒有建立合適的監理機制是其中重要的一個原因。
對ERP項目要進行監理,主要是處于以下幾個原因:
(1)ERP項目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光財力少則十幾萬,多則幾百萬,上千萬。企業有必要對這筆財力的支出進行監控和審計。有一家我實施的企業,有一個審計部,是專門負責項目的審計。他們的主要工作就是對照預定的目標來審核項目的實施進度和效果,只有通過他們的審核,公司才會撥下下一階段所需的資金。
(2)ERP對企業來說,相對還是個新生事物,企業往往對ERP還不是很了解,這樣,在與ERP實施商和廠商的對比中,就處于弱勢的地位。若引進獨立的第三方監理,就能加大對ERP廠商和實施商的監控力度,使得雙方力量的對比得到平衡。
(3)ERP項目是個復雜的過程,企業光是配合實施商實施,就要花費很大的精力,甚至影響正常業務的展開,已經沒有多余的精力,對ERP的實施效果進行調研和評價。到最后實施完成后,發現與預期目標還相差一大截,這時悔之已晚。
(二)監理方的選擇
通常情況下,監理方選擇有如下幾種形式:
(1)自己公司的審計部門抽出人員組成監理團隊。
這種方法的優點就是了解自己公司的缺陷,對ERP實施造成的效果感同身受,費用低廉;缺點就是缺乏獨立性,其評估結果,實施方不一定能夠接受。
(2)總公司派人到分公司組成監理團隊。
總公司組成的監理團隊,不僅對實施商進行監理,對被實施的公司本身,就能起到促動作用,更加會引起領導的重視;缺點仍然是缺乏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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