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面對ERP1的主要管理內容和應用流程都作了介紹,但是讀者不難發現,在這些介紹中都是以一個管理職能為基礎展開的。但是,真正體現ERP對于管理促進的特征是信息共享,幾乎任何一個供應商在對企業進行ERP產品講解時都會談到如何消除信息孤島實現信息共享,在財務和業務之間真正實現了信息共享,也就達到了財務和業務的同步管理。本文內容就是想通過進一步分析ERP1中的各種管理內容的關聯應用,一方面對信息共享進行一些解析,另外一方面也再次證明ERP1做為實施ERP的第一步所具有的合理性。由于任何ERP產品都是十分龐大的,就像不可能將所有流程都進行一一介紹一樣,也不可能將所有關聯的信息共享應用進行介紹。在ERP1的范圍內同樣如此,所以這里選擇一些最能表明財務業務同步管理的關聯應用來進行解析。
1. 銷售業務與財務的同步管理
在沒有進行信息化管理的企業中,所有業務管理之間的聯系都是要通過各種單據的傳遞來實現的,這些單據是一種依據、一種證據、一種責任。為了這種依據、證據和責任,手工管理不得不呈現出一種低效率,這種低效率就是在對這些單據的等待、核實、匯總、分類、統計中形成的。所有的企業管理操作中不能沒有依據、證據、責任,所以,這種低效率就是不得已而為之,是一種必然的結果。
在此,在ERP1的應用程度范圍內,分析銷售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三者之間是如何實現信息共享,從而達到銷售業務與財務的同步管理。
首先在銷售管理中其銷售業務是從銷售訂單開始的,這里再重申一點,銷售訂單是ERP特有的概念,它與企業內的銷售合同是完全不同的,它是ERP為了適合計算機應用而創立的一種形式。在企業的銷售管理中,一旦與客戶簽訂了銷售合同,就相當于是確立了一項銷售任務,當然銷售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對于老客戶或許僅僅是一個電話或傳真的確認。不管它的形式是什么,總之是確認了一項銷售任務。此時,在ERP的銷售管理方式中,就是要將這項銷售任務錄入到銷售訂單之中,銷售主管可以對這張銷售訂單進行審核,一旦審核完成,也就相當于確定了一種銷售任務的依據、證據、責任。銷售訂單與合同的區別在于合同是企業與客戶之間的一種交易的約定,而銷售訂單是企業內部的一種銷售任務全過程的記錄,包括任務下達、執行和完成結果。如果每個銷售合同就是一項銷售任務的話,那么銷售訂單可以由銷售合同自動產生。但是,銷售管理中可以是幾個銷售合同構成一項銷售任務,此時一個銷售訂單對應著幾個銷售合同。也可能一個銷售合同會派生出若干項銷售任務,此時,一個銷售合同對應著幾個銷售訂單。
在ERP中,一旦銷售訂單經過了審核,就相當于確定了一項銷售任務,此時的信息共享體現在,所有與該項銷售任務相關的部門和人員都看到這張銷售訂單,當然,信息共享絕對不是僅僅看一看,重要的是能夠充分利用才是共享。
● 銷售部門本身可以用銷售訂單直接產生發貨單,而無須再重新填制發貨單。
● 庫存管理可以根據發貨單直接生成銷售出庫單,無須重新填制銷售出庫單。
● 核算存貨時可以直接根據銷售出庫單產生記賬憑證,無須重新再做憑證。
● 銷售發票開出時,可直接取用銷售訂單中的客戶、品名、數量、價格。
● 可以根據銷售發票自動產生記賬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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