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分析,阿峰認為解決辦法有三:一是更改付款條件,從本質上解決此問題。但由于此付款條件已經執行了多年,已經成為沃奇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慣例,更改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二是嚴格按照交貨期供貨。這是比較理想的狀態,但是,在實際業務中,貨品的產出時間都有一定的誤差,要么提前產出,要么延后,顯然由于延后可能造成沃奇公司生產用原料不足而耽誤生產,因此往往選擇前者,哪怕提前接收供應商產品也不能耽誤生產;三是通過巧用
ERP,來實現交貨期的粗略控制。顯然,通過
ERP解決交貨期的問題只能從第三個辦法著手。
解決辦法:
ERP交貨管理流程
此流程的是交貨期控制為二級的流程,即交貨期設置為警告的的流程。在交貨期判斷中,若不符合在采購單上確認的交貨期后,一般的倉管人員是無法審核的。在系統里,可以設置遇到此類情況后,要有誰來審核確認。這里,可以把此類情況交由采購經理或者倉庫經理審核。
此筆入庫單交由采購經理或者倉庫經理后,可以把交貨期修改,把交貨期修改為下月初日期。如上例,把交貨期改為2月2日,最好在備注處說明原因,然后審核。這里交貨期修改有一定的技巧,若把日期改為2月1日,則平均庫存量仍然會偏高,因為月平均庫存量是根據1號和月末的庫存量來計算;也不能把日期改的太后,如2月3日,因為這筆貨物實際上已經在公司的庫存帳上,如改為2月3日的話,那萬一在2日查詢庫存時,就會查不到這筆貨物,而此時去向供應商催貨,就會鬧出笑話;把交貨期改在2月份,則付款期就不會提前。
然而畢竟
ERP要求精確控制,通過巧用
ERP來解決交互期問題只是權宜之計,問題根本解決仍然需要修改管理流程。因此在使用如上方法時也應特別注意如下問題:
① 即時庫存可能會有誤差。如上例,把交貨期該為2月2日后,我在2月1日查詢庫存時,在庫存里,是查不到此筆貨物的。
② 在庫存盤點時,可能會造成較大影響。例如,我們在1月底進行盤點,從系統里導出的庫存盤點單據,沒有包含此筆物料,而在實際盤點的過程中,盤出了此種物料。此時,若沒有人想到這筆貨物是入在2月2日的帳上,而把此筆貨物做為盤贏處理,那么,到2月2日查詢庫存時,此筆物料的數量就會翻一倍了。所以,遇到庫存盤點的時候,對此種情況的物料,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