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具和方法都已準備妥當,那如何將其與企業的獨特需求結合起來并落地實現呢?需求的實現將通過ARIS系統平臺與 SolutionManager系統協同應用來實現。在圖1所示的流程圖中,紅色邊框區域表示在ARIS軟件平臺中實現的業務功能,藍色邊框區域表示在 SolutionManager中實現的功能,背景為淺藍色的區域是ARIS與SolutionManager共同應用,協同完成的功能。ARIS與 SolutionManager的協同是通過雙向同步的方式來實現兩個系統間的有效集成,進而滿足業務和系統實現匹配和實施的需求。
在使用如上所述工作模式的前提下,Solution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企業使用的SAP系統(包括所有組件,ECC/BW/EP/XI,包括所有已經上線的單位和未來要實施的單位,包括各種業務流程、業務模塊、功能)總體就是一個SAP解決方案,一個只有該企業獨有的SAP解決方案。從靜態的層面出發,我們可以把解決方案理解為一個相對穩定的業務流程和配置的倉庫,而我們所常說的項目,實際上只是用來形成解決方案的一個過程。從企業實施 SAP的第一天開始,SAP解決方案就已經存在,隨著SAP的各個項目的不斷實施,解決方案就不斷地成長,最終成為一個解決方案庫。從動態的層面出發,解決方案本身在不斷地變化,變化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項目的變化(整體打包的、有計劃的、目的明確的變化),一種是運維的變化(小的、零散的、非計劃性的、按用戶需求的變化)。企業的SAP管理功能實際就是圍繞著解決方案及其兩種變化方式而展開。
“我們的工作分工是按模塊劃分的,但建模從業務出發,我們的工作范圍該如何劃分?為什么還要搭建流程架構,只把詳細的流程圖畫好不就可以了嗎?為什么要將配置和流程掛接起來,之前我們只寫一份配置清單就可以了啊?”……
實施顧問在了解到工作模式的內容后,提出了一系列尖銳的問題。但是當大家意識到這樣做帶來的價值時,都認可了這種工作模式。同時在ARIS中基于最底層的流程搭建了兩套流程體系,一套依據企業的實際業務,一套依據SAP的功能劃分。當企業的管理者和業務人員看到層次明確、切分清晰的流程體系時,都認為這就是自己想要的東西。而SAP顧問從流程中過濾出了自己熟悉的T-CODE。
A集團使用上述工作模式,是AVE方法論的一次完整而全面的使用,對AVE方法論的推廣使用具有切實可行的借鑒意義。總結起來,它具有四大突出特點。
第一,嚴密的項目實施邏輯。
在項目實施路線上,分四個大的步驟,架構、設計、實施、控制,延續了ARIS一貫的從戰略到設計、實施再到控制的整體思路,體現了循環管理的思想,既使得項目能夠有條不紊地實施,又能夠對項目質量進行監督和保證。另外,在實施步驟上,業務邏輯清楚,21個環節環環相扣,保證了項目的連貫性。
第二,業務與技術的有效結合。
該方法十分注重業務與技術的結合,且二者有主有次,首先從業務著手,然后落實于技術,最后再回饋到業務。在企業實踐中,業務運行質量的好壞始終是上至管理者、下至普通員工關心的第一位的問題,而技術和系統只是實現業務績效的有力工具。A集團本項目的21個詳細的實施步驟正是這種思想的直接體現。
第三,強調系統的動態和持續優化。
在項目實施和運維工作中不僅僅追求在系統上線時系統內流程與業務流程的一致性,而且希望通過流程管理制度來實現二者長期的一致,即每當實際業務流程出現變化時,應觸發ERP系統隨需求而改變,以此來保證系統長期跟上業務變化的步伐,實現系統的持續優化以及跟蹤。
第四,重視知識的固化。
實施過程中涉及到的建模規范、系統配置手冊、流程管理制度等都以文檔的形式加以保存,可以用于項目的跟蹤管理,也可以用于指導其他相似的項目。
但是該方法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比如:
·藍圖設計文檔的全部內容都維護在ARIS系統中時,自動生成的藍圖文檔格式難以滿足實際要求。
·在SolutionManager中維護IMG配置項時,由于SolutionManager對藍圖架構的限制,無法精確對應。
·變更管理的剛性審批流程難以與企業的變更管理流程契合。
·它增加了ERP實施項目的內容,引入了新的應用管理平臺,增加了實施步驟和難度,對于項目資源和實施顧問的能力有著更高的要求。短期內ERP項目的實施成本將提高,有一定的風險和阻力。但是從長遠看,在打好基礎后,回報會逐步顯現。
A集團的經驗是,對于應用該方法中的一些不足和缺陷,還需在后續的項目和運維工作,逐漸加以改進和完善,使該方法切實地實現其提出的初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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