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目前網上商店的逃稅情況,國家有關部委已開始著手進行整治。
幾年前,黎麗和丈夫合開了一家市場策劃公司,她擔任公司的法人。2006年6月,初為人母的黎麗發現嬰兒用品在網上賣得特別俏,于是用公司的名義在淘寶網上開了家商鋪。
由于之前有網上購物的經驗,黎麗知道網上交易幾乎都不開發票。在和其他賣家交流后,她掌握了一套逃稅漏稅的方法。但她并沒有意識到這種做法的危害性,用她的話說:“網上所有的人都是那樣干的。”
黎麗的生意日漸紅火,半年時間內,就銷售了價值280多萬元的商品,采用不開具發票,不記賬的方式,偷漏稅11萬余元。不久前,黎麗被起訴。
正如一名網絡店鋪“掌柜”的直言不諱:“網上開店像馬路擺攤,如果繳稅,還有什么賺頭?”在這種“賺頭”之下,中國電子商務一片繁榮景象,2200萬注冊用戶,一季度成交總額達30億元,僅淘寶一家的交易量足可與67家沃爾瑪中國門店的銷量相當。有機構統計表明,目前中國在線交易市場保守估計在400億元左右,其中C2C(個人之間)的交易額已達150億元。
令人感到遺憾的是,雖然整個在線交易規模超過沃爾瑪等傳統商鋪,但其所繳納的稅收卻少得可憐,看到網店的“無稅經營”,眾多商家漸漸把網店變成了“逃稅天堂”。
國家不想征收網上交易的稅金嗎?當然不是。可網上交易的稅金究竟該怎么收?
正如黎麗案的公訴人薛明堅所言:“我國還沒有專門管理網上交易的納稅方法,對網上交易尤其是個人網上交易,在納稅上存在著管理真空。”網上交易,如果注冊的是公司名稱和賬號,稅務部門能查到稅源;如注冊的是個人賬號,除非是有營業執照的個體戶,可以查找稅源。如果沒有登記過,基本上沒有辦法審核。
事實上,針對目前網上商店的逃稅情況,國家有關部委已開始著手進行整治。商務部在其網站上發布了《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便要求網上交易者“應當經過工商管理機關和其他主管部門的審批”。要求網上商戶進行工商注冊,除加強管理外,堵住這塊稅源中的漏洞才是關鍵。
此舉對于進行B2B(企業之間)業務的企業或許可行,但淘寶的2200萬的用戶中,絕大多數都是個人小型店鋪,面對申辦營業執照的繁復程序勢必要退縮,這也正是美國發展電子商務前10年未收稅的主要原因。即使現在美國決定對網上交易征收稅款,在具體的征收方式依然陷入僵局。
而網上店鋪的業務多元化,商品種類小到牙簽、大到汽車,對于這些網上商店到底是通過國稅收取增值稅,還是地稅收取營業稅,根本無法明確。即使算清了稅收種類,可除了交易網站,恐怕沒有人能說清每家店鋪的交易金額流動情況。
于是有人站出來提議,是否可以從交易網站環節進行稅收整治?現在淘寶、易趣等部分網絡交易平臺上,確實可以看到有納稅的提醒:“用戶應按照國家的稅收規定,向相關部門繳納稅款。”不過僅限于提醒。
看來,在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前提下,面對國家利益損失與產業培育這個兩難問題,網上交易征稅決不僅是一個簡單的意愿問題。
(c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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