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2O模式
如果服裝品牌用網絡平臺吸引和招攬顧客,在通過一些優惠活動或獨特服務吸引他們到實體店消費,是不是能提升或豐富網絡平臺的價值,又能結合實體店的服務達成銷售呢?
其實這種消費模式早已出現,在國外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2006年沃爾瑪公司就提出了SitetoStore的B2C戰略(通過B2C完成訂單的匯總及在線支付,顧客到4000多家連鎖店取貨,大幅降低運營、物流成本和POS刷卡排隊的時間,提升店內關聯銷售)發展到今天,就成為O2O的模式。
O2O(onlinetooffline),即線上到線下。這一模式的核心就是把線上的消費者帶到現實的商店中去–在線支付購買線下的商品和服務,再到線下去享受服務。李開復說過:“你如果不知道O2O至少知道團購,但團購只是冰山一角,只是第一步。”
O2O模式奉行的是“線上支付+實體店消費”的消費模式,即消費者在網上下單完成支付后,憑消費憑證到實體店消費。具體運作模式大致表現在優惠券、團購及酒店機票等預定服務上。
目前,O2O模式中最為人熟知的就是團購網。團購網站大多采用“電子市場+到店消費”模式,消費者在網上下單并完成支付,獲得極為優惠的訂單消費憑證,然后到實體店消費。所以很多人認為O2O的時候,可能更適合沒有實體產品的“服務消費行業”–比如美容美發或餐飲領域。
不難看出O2O強調的是“在店體驗式消費”,而此前的電子商務強調的是“在線消費”,與傳統商業的關系,前者是互利合作,后者是利益競爭。這也就更能激發傳統商業對于這一模式的接受程度。
但是,現在的服裝行業的O2O模式都還是,平臺電商通過與線下的實體店達成“利益分成”為形式的松散型的合作模式。所以,如果在全國有幾百家甚至上千專賣店連鎖提體系的服裝品牌來說,能引入“O2O模式”無疑使一種很好的選擇–這個當然要比報喜鳥的“網絡積分商城”要提升了一個新臺階。
與“類街庫網”相比,服裝品牌的自主電商采用“O2O模式”,將會最大限度的發揮和擴展,現在的“O2O模式”內涵和概念,將其發展成為一個具有整合性和立體化傳播功能的全新模式。
一、上網、網購已經是一種生活常態,包括電腦上網和移動終端上網,而且上網的時間遠遠比逛街的時間多;既能享受到網上更多的選擇或更優惠的價格從而避免漫無目的逛街的痛苦,又能有線下購物踏實、無退換貨麻煩的體驗;
二、消費者在自主電商O2O平臺上發現新產品或打折促銷優惠活動信息,在線下單或預訂(因為優惠活動一般有時間限制),待有時間的時候去就近店里取貨;對店面接待的服務和氛圍的營造業成為消費者是否能持續支持的重點要素;
三、當然,消費者在電商平臺下單不需要去店里取貨等待郵寄也可以。或者在網上參加預訂優惠活動,在實體店里取貨時補交余款也可以。
四、特別是對于現在多采用“會員制”營銷的服裝品牌來說,此類模式能從多空間上增加會員的粘性,增強會員的忠誠度。
總之,服裝品牌自主電商O2O模式是一種立體化的全空間電商概念,擯棄了單純的電商就是網絡購物的常規,也避免了類似團購或者只有服務產品才可以使用O2O模式的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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