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為了
去看我的女孩
我翻山越嶺
不分黑夜白晝
如今卻是為了一個爺們
。。。
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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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的西方,有一個遙遠的國度。那里的人們很傲嬌,不用微博用twitter,不用微信用WhatsApp, 不用優酷用YouTube,不用人人用Facebook。你說有意思么,整天抄我們的。真沒勁!這個小國家,盛產巧克力和華夫餅。
你個吃貨,這么快就猜到小開說的是比利時了,服了。話說,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比利時一個叫Van Rossem的電影學院學生在上著Facebook, 他登錄時看到好友推薦欄里出現了一個來自美國得克薩斯的中年大叔,叫Neal Retke。這哥們很納悶,他們倆完全沒有任何交集啊。被好奇心撩撥的他,還是點開了中年大叔的主頁,很快他就被征服了。就是下面這個中年大叔。。。

好驚悚。。。
這位大叔是個折衷派藝術家,別問我,我也不懂。Van Rossem在他的主頁上看到了他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一些虛構的奇怪的生物。按Van Rossem自己的話說,“他蓄著大胡子,看起來有些非同尋常。而他的那些作品讓我對他更感興趣了,我喜歡古怪的人。”

Van Rossem發送了好友請求。一段時間過去了,還是沒有回應,他唯一的念想就是加他好友。于是他有了這個瘋狂的想法,飛去他所在的城市德克薩斯州奧斯丁去找他。同志們,這才是真愛。他說,“在這個時代,你只需輕點鼠標就可以和別人成為好友,而我卻要背道而馳。”
他帶上了自己的好基友,去尋找生命中的另一個白馬王子。他們還帶了一個攝像機,這樣他們就能把他們的整個旅程記錄下來(不愧是電影學院的)。

左邊的是Van Rossem,右邊的是陪他去的好基友Van Bree,中間的請先忽略
小鮮肉和他的好基友開始了5000英里的旅程,廢話當然是坐飛機啦,啦啦啦啦啦,唱著歌,來到了德克薩斯州奧斯丁。他們開始在奧斯丁市尋找這個未曾相識的朋友,他們打印了很多宣傳單,詢問路人,等等。。。



很多路人對此表示很不解。


為了更快的找到他,他們甚至還穿了一件定制的T恤,上面寫著“Neal D Retke for President!”(我選Retked當總統)。
夜幕就要降臨,他們仍舊一無所獲。但是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一步兩步,一步兩步,一步一步似爪牙,似魔鬼的步伐,魔鬼的步伐,魔鬼的步伐。。。
咳咳,好了,言歸正傳,Van Rossem說,“剛開始,我覺得我們找到他的機會很渺茫,不過幾天后我們去了奧斯丁市一些他可能去的地方,最終,我們的確找到了一個認識他的人。”
下圖,就是那個人,在表明了來意后,這個書店的店員有點懷疑他們,甚至認為這是個惡作劇。一番解釋后,他說Neal經常關顧這個書店,并告訴Van Rossem他可能在一個新書簽售會上出現。


大叔好有愛!!!么么噠!!
Van Rossem一行去了那個簽售會,終于找到了Neal。

看起來還是挺和善的么。
見面后,Van Rossem反而有些緊張了,但是同Neal講了尋找他的前因后果以及這幾天的經歷后,Neal和藹地一笑,說,“好吧,你們終于找到我了。” 之后,他們真的成為了好朋友。三個禮拜后,Van Rossem和Van Bree回到了比利時,并與Neal相約明年夏天比利時見。

Anyway,看來Facebook的大數據用得不錯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