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引言
信息技術和因特網技術的迅速發展為我國的電子政務建設帶來了重大機遇與挑戰。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是電子政務建設的核心,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礎、政務科學決策的前提、改善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條件。為進一步推進電子政務工作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我國電子政務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2]17號文件)指出“為了滿足社會對政務信息資源的迫切需求,國家要組織編制政務信息資源建設專項規劃,設計電子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04]34號文件)指出“依托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和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支持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是政府的四大職能,涵蓋政府所有業務。政府跨部門的業務工作極其廣泛,如宏觀調控業務、財政綜合管理業務、稅收業務、進出口業務、涉農業務、食品藥品監管業務、社會信用業務、社會保障業務、環境保護業務等主要業務,都需要實現部門間的信息資源共享與業務協同。
目前,許多政務部門在自身的電子政務應用中為解決本 地 區 信 息 共 享 問 題 , 已經進行了多種目 錄體系和交換體系建設的實踐 , 例如企業基礎信息交換、企業征信、并聯審批、城市應急指揮、社會保障等項目,這些都是跨部門信息資源共享與政務協同的應用范例 。這些成功的應用實踐為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的建立積累了大量技術、工程和管理經驗。但是從總體上看,我國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的建設在初期建設階段,發展極不平衡,存在急待解決的主要問題:(1)各部門之間 相同數難相容:一方面由于相同的信息源多頭采集、重復采集,造成數據命名、類型、格式差異;另一方面由于數據不能及時同更新 ,造成部門間的 數據技術協同機制,難于實現高效政務業務效率。(2)跨部門業務流程難協同:一方面,許多政務部門之間的業務信息還是通過傳統的方式進行交換;另一方面,跨部門業務流程缺乏有效的信息技術協同機制,難于實現高效政務業務效率。(3)應用平臺重復建設難互通:一方面,平臺重復建設嚴重;另一方面,由于平臺采用技術多樣化,平臺之間難于實現互通和互操作。 因此,通過建設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實現跨部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與業務協同是一項重要舉措。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是支持跨政務部門的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核心,是實現政務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與業務協同的基礎,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提高監管與服務水平的重要技術措施,是電子政務建設能否取得實效的關鍵,也是電子政務建設中一項基礎性、戰略性、持續性和長期性的工作。
基于此,以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和利用為目標,以當前最緊迫的跨部門信息資源共享與協同需求為出發點,本文提出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的總體框架。
2 總體框架組成
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總體框架由服務模式、技術架構、信息資源和管理機制四方面組成。服務模式支持跨政務部門之間的資源共享、政務協同以及公共服不一致。技術架構是由支撐服務模式的技術體系、安全體系以及技術標準等組成;信息資源是跨部門交換的信息與數據以及指標體系;運行機制是支持目錄 體 系 和 交 換 體 系 有 效 運 行 的 機 制 與 措 施 以 及 管 理 規 范 。因此,在總體框架中,服務模式是目標,技術架構是關鍵,信息資源是核心,運行機制是保障,它們構成了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的有機整體,如圖 1 所示。

3 服務模式
政務部門為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建立了大量跨部門業務過程,如企業基礎信息交換、食品藥品監管業務、社會信用業務、社會保障業務、環境保護業務等,這些業務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完成,需要實現跨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由于服務領域不同或服務對象不同,這些業務表現出多種服務模式。根據不同的服務領域,可以產生基于城市的服務業務、基于農村的服務業務、基于社會信用的服務、基于教育領域的服務等等;根據不同的服務對象,可以產生為企業提供的服務、為社團提供的服務、為市民提供的服務、為政務部門決策提供的服務等。
雖然跨部門的服務領域廣泛,服務業務繁多,服務對象多樣化,但是,從電子政務應用系統的角度看,可以分為四類服務模式:資源共享、政務協同、輔助決策和公共服務。
資源共享服務模式是支持兩個或多個部門之間共享政務信息資源的技術方式。通過確定單一信息源,實現其他部門共享使用,來解決政務信息資源一致性問題。
政務協同服務模式是支持多個政務部門協同完成一個業務過程的技術方式。通過采用工作流等技術,將多個部門業務組成一個業務流程。各部門實現各自的業務,工作流 實 現 業 務 信 息 按 流 程 轉 發 ,并持續啟動相關業務過程,實現跨部門的業務協同。
輔助決策服務模式是為領導和政務管理人員提供科學決策依據的技術方式,它通過對多渠道的信息進行采集、匯總、分析、歸納和綜合等,獲得可靠、科學的決策信息。
公共服務服務模式是為政務人員或社會公眾實現政務信息公開服務的技術方式,一般采用網站或門戶等技術。
資源共享、政務協同、輔助決策和公共服務四類服務模式的技術解決方案為跨部門電子政務應用提供了技術基礎和實現平臺。
4 技術架構
4.1 交換體系
交換體系是按照統一的標準和規范 ,為支持跨部門、地域間、層級間信息共享以及政務協同而建設的信息服務體系。圍繞各類應用主題,滿足部門內信息的縱向匯聚和傳遞、部門間在線實時信息的橫向交換、部門間業務協同等需求,為各級政務部門的業務協同、公共服務和輔助決策等提供信息交換和共享服務。
4.1.1 技術框架
交換體系按同級政務部門或特殊應用領域劃分交換域。交換體系技術框架為交換域內或交換域間的跨部門信息共享和政務協同提供技術解決方案。各政務部門都 擁有一個前置交換環境 ,由交換平臺 、交換資源庫和公開資源庫構成。交換平臺承擔信息交換工作。政務部門的內部業務環境僅與自己的前置交換環境交換信息資源。它將交換給其他部門的信息資源存儲在交換資源庫,將公開的信息資源存儲在公開資源庫。它也可以從交換資源庫獲得其他部門的交換信息資源。
交換域內可以有交換中心環境,它由交換平臺、共享主題庫、基礎信息庫和輔助決策庫構成。他與交換域內政務部門前置環境互通。跨交換域的交換中心環境之間可以互通。交換體系中有三種角色:信息資源的提供者、使用者和交換中心環境。政務部門前置交換環境既可以是信息資源的提供者,也可以是使用者。各政務部門的前置交換環境之間可以直接交換信息資源,實現點對點的信息交換與共享。前置交換環境訪問交換中心環境的共享主題庫或基礎信息庫獲得共享信息資源。通過交換中心環境,前置交換環境之間可以實現可靠、可信的間接交換信息資源。在交換中心環境,根據多部門業務需求,建立并部署業務工作流程。業務流程承擔跨部門信息資源消息的流轉,啟動相應部門業務服務,以實現跨部門的政務協同。
4.1.2 信息交換模式
信息交換模式主要有如下三種:分布交換模式:政務部門的前置交換環境在物理上分布。交換的信息資源或者存儲在交換信息庫或者存儲在業務信息庫。信息資源提供者和使用者通過交換平臺提供的交換服務實現兩者之間信息資源定向傳送的信息交換。
集中交換模式:政務部門的前置交換環境在物理上集中,或者政務部門信息資源集中存儲管理。信息資源提供者或使用者通過交換平臺提供的訪問服務實現信息資源的交換與共享。該交換模式主要適用于對信息有安全需求 、信息使用者范圍確定的政務部門間交換應用中。混合交換模式:政務部門的前置交換環境在物理上部分分布、部分集中。基礎的、共享范圍廣的信息集中存儲,部門專用信息或僅在有限部門的協同應用中使用的信息分布存儲,并通過交換平臺實現集中與分布相結合的信息交換模式。
4.1.3 交換服務與公開服務
交換服務是為特定業務交換信息資源而實現的一組操作集合,它可以部署在提供者的前置環境,或部署在交換中心環境。交換服務可以訪問交換資源庫、主題共享庫或基礎信息庫。通過前置交換環境或交換中心環境的交換平臺提供給使用者調用。
交換服務能夠被提供者部署與發布 ,被使用者發現、定位和集成。公開服務是采用 Web 技術或門戶技術實現的交換公開信息資源方法,它可以是一組訪問公開資源庫操作的集合,或一組Web網頁資源等 。公共服務使得使用者能夠采用Web方式瀏覽公開政務信息資 源 。公開服務及其公開資源能夠被提供者部署與發布,被使用者發現、定位和瀏覽。
4.1.4 交換平臺
交換平臺由系統基礎平臺、中間件運行平臺和基礎服務平臺組成。系統基礎平臺由網絡系統、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組成。中間件運行平臺能夠支持 Web Services 技術和面向消息中間件技術。它能夠支持異構系統,具有跨平臺特點,支持平臺之間互通與互操作。
4.1.5 服務模式實現技術
在提供者前置環境部署訪問服務,使用者采取輪詢方式、訂閱發布方式或調用方式等獲取交換的信息資源,將交換的信息資源存放交換資源庫。
輪詢方式是使用者定期或定時訪問提供者服務; 訂閱發布方式是使用者向提供者一次性訂閱,提供者分批向使用者發布;調用方式是使用者業務系統通過其前置交換環境訪問提供者前置環境,提供者前置環境再訪問其業務系統,獲得政務信息資源。
通過輪詢、訂閱發布或調用方式,使用者根據業務需求,將提供者的信息資源交換到交換資源庫,以實現跨部門的信息資源共享。
在多部門政務協同中,根據各自部門的需求,開發與部署交換服務。在交換中心環境部署采用工作流技術支持政務協同過程。
通過各部門提供的決策服務,全面匯聚信息資源,并進行統計、分析、綜合與融合,獲得政務決策信息。政務部門人員通過內部網站,獲取內部公開信息。公眾通過政務部門提供的外部網站獲得公開信息。
4.2 目錄體系
目錄體系是按照統一的標準和規范,為發布、發現和定位政務信息資源和各類交換服務目錄而建設的信息服務體系,它是根據政務人員或社會公眾的業務需求,按照統一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標準,對與相關的政務信息資源進行編目,生成公共信息資源目錄或交換服務目錄,為政務人員、社會公眾或應用程序提供準確的政務信息資源的發現和定位服務。
4.2.1 政務信息資源范圍
政務信息資源范圍如下:政務部門為履行管理國家事務的職責根據法律法規采集、加工、使用的信息資源;政務部門在業務過程中產生和生成的信息資源。如會議文件、公文、檔案、規劃、方案等;由政務部門投資建設的信息資源以及由政務部門直接管理的信息資源。如各類數據庫、文件庫等。
上述信息資源有的可以存儲在公開資源庫,有的存儲成數據文件或Web網頁形 式 。
4.2.2 技術框架
目錄體系平臺有兩類目錄庫:(1)公共資源目錄庫:提供政務信息資源目錄信息,以便發現和定位信息資源的共享庫;(2)交換服務目錄庫:提供交換服務地址等目錄信息,以便發現和定位交換服務。
政務部門根據本部門政務信息資源,建立公共資源庫。將信息資源編目生成公共資源目錄,發布到交換域內的目錄中心,用戶(包括政務部門工作人員或公眾)可以通過網站或其他應用程序檢索相關的信息,這些應用程序通過調用目錄體系提供的目錄服務為用戶提供所需信息。
政務部門為實現信息資源交換建立交換資源庫,并開發相應交換服務。將交換服務編目生成交換服務目錄,發布在交換域內目錄中心的交換服務目錄庫。使用者查詢交換服務目錄庫,發現所需交換服務,并獲得交換服務目錄描述文檔,將交換服務集成在使用者環境,以實現信息資
源交換。如圖 2 所示。

信息的提供者負責信息的編目、注冊,保證編目信息的正確性。信息的管理者負責資源目錄的建立和管理,并須保證目錄信息的安全和維護。目錄平臺提供 API 或 Web 瀏覽器方式訪問目錄庫,實現公共資源目錄和交換服務目錄的發布和發現以及交換服務地址和公共資源地址的定位。
4.3 安全體系
根據國家電子政務總體規劃需要,按照統籌規劃、統一標準、共享資源、面向應用、保障發展的要求,建設密碼保障、網絡信任、應急與災備、網絡保密技術檢查等安全基礎設施,為政務信息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提供信息安全服務。
4.4 技術標準
技術標準為信息資源一致性、技術平臺的互連、互通、互操作提供技術基礎。技術標準主要包括兩類,一是與信息資源相關的共享指標、信息編碼、信息分類等標準,另一類是與技術平臺互連、互通、互操作有關并與應用接入平臺有關的技術標準。
信 息資源相關國家標準包括:各種信息的編碼標準 、數據標準、元數據標準、各種分類標準等。
技術平臺相關國家標準包括:各種通信協議、業務格式標準、業務表示方法和業務流程等。
5、結論
本文給出的電子政務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總體框架,側重討論了服務模式、技術架構和信息資源。服務模式主要給出了支持資源共享、政務協同、輔助決策和公共服務等四種應用服務模式。技術架構給出了一種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技術實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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