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字城市”基本模式的總體框架由3個層次構成:
一是信息基礎設施層。包括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和空間數據基礎設施。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和空間數據基礎設施作為“數字城市”的基礎,二者缺一不可。
二是服務平臺層。服務平臺處于“數字城市”總體框架的中間層,是聯系信息基礎設施層和應用系統層的“橋梁”和“紐帶”。
服務平臺在“數字城市”建設中是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由于其主要任務是應用服務和資源管理,建議采用中間件技術。中間件是信息服務的一種新思路。
三是應用系統層。這是面向政府、企業和公眾的信息服務層,包括電子政務、電子商務與現代化物流、數字企業和數字社區等,它們是互相聯系的完整的城市信息系統體系,直接貼近政府、企業和公眾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充分體現了“數字城市”的根本目的在于應用。
文章作者: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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