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浙江”是在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知識經濟加速發展的背景下,以信息資源深度開發利用、信息化與工業化的深度融合為主要特征,以信息技術廣泛應用、系統化的智慧應用建設、智慧產業發展為主要內容,以生產更高效、生活更便捷、環境更低碳、社會更和諧、管理更智能為愿景的區域發展新模式。“智慧浙江”建設將為浙江省創新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注入蓬勃的生機和活力。以杭州、寧波等城市為代表的智慧城市建設現已走在了全省前列,為“智慧浙江”建設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經驗,但以區域性智慧城市建設為總體戰略的“智慧浙江”建設目前仍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建設“智慧浙江”,應首先認識目前存在的不足。
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
“十一五”期間,浙江省的信息網絡建設取得跨越式發展,信息網絡規模、信息資源利用率居全國前列,但隨著信息化建設的日新月異和時代形勢的迫切需要,其在支撐“智慧浙江”建設方面仍存在許多不足。
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水平仍然不高。基于3G、4G、WIFI、衛星等多種制式綜合服務的無線通信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互聯網城域出口帶寬容量、互聯網帶寬接入率、光纖與無線帶寬網絡覆蓋率有待進一步擴大;全省城區有線廣電網絡的雙向數字化改造尚未全部完成,電視網、互聯網、電信網等公共網絡尚未實現網絡互通;基于物聯網技術應用和云服務的新一代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尚未系統化建設。
基礎數據庫及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設不夠完善。省級及各地市基礎數據庫和交換平臺建設仍需進一步完善;基于基礎數據庫的應用系統之間尚未建立統一的技術和數據標準,數據共聯共享體系尚未建立;政府部門間以及行業內部和行業之間信息孤島現象還普遍存在,造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方面資源大范圍共享困難,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突出。
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較滯后。自建自用自管的智慧應用系統建設運維模式,導致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困難較多;建設部門對網絡與智慧應用信息系統綜合防范手段匱乏,信息安全的防護能力較弱,信息安全檢測、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重點應用系統的數據容災中心建設比較滯后,網絡與信息系統的數據備份手段落后,應急處理能力不強;部分“智慧浙江”建設試點項目的信息安全規劃較為薄弱。
智慧應用系統建設不深入
智慧應用系統建設涉及的領域較為廣泛。寧波提出十大智慧應用體系建設,每一個智慧應用體系又包含了若干智慧應用項目。浙江省智慧城市建設首批13個試點項目也已正式啟動,都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成。
頂層設計尚未深化細化。大部分智慧應用系統建設設計方案剛剛完成,以單體方案為主,應用領域內全流程、大網絡、大協同的系統性項目設計較少,在現階段“條塊分割”的行政管理體制下,容易形成新的信息孤島。另外,對智慧應用項目的技術系統設計和建造較為重視,而對以業務分析、數據流分析、應用系統結構建模、數據標準建設等活動為核心的信息資源規劃重視不足,為下階段項目建設和標準化工作造成了困難。總體來說,在頂層設計方面,基于信息資源規劃的總體設計比較粗糙,與落地實施的要求還有一段距離。
項目運維與管理長效機制還未建立。智慧應用系統建設不僅僅是智慧技術的應用問題,更重要的是通過管理理念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等社會創新活動,保障應用系統的良好運維與管理的長效機制。然而,當前大部分智慧應用系統在投資建設、運營維護、完善提升的體制機制,領導與監管模式,商業模式與標準化工作等方面的創新不足;重技術創新和硬件建設、輕制度創新和規范管理的現象普遍存在。
產業支撐與服務能力較弱。為提高智慧應用項目的建設質量,“智慧浙江”試點項目和省內智慧城市建設其他智慧應用項目的規劃設計和投資建設一般都尋求與國內外知名企業合作,然而,其中部分企業涉足信息化建設和系統集成服務的時間不長,在相關技術研發、商業模式創新、應用系統建設、項目運營服務、專業人才培訓等方面的綜合服務能力較弱。大部分智慧應用系統建設主要依靠政府的投資與管理,未能有效引入社會力量的參與,不利于本地服務市場的培育。
智慧產業發展不充分
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制造業為核心的智慧產業是“智慧浙江”和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盡管近年來浙江智慧產業的發展有了良好的基礎,但問題仍然不少。
企業總體規模偏小,技術研發能力較弱。當前,全省智慧產業無論在規模上,還是在技術能力上都有欠缺,智慧產業相關技術研發和應用的產業化能力不高。在裝備制造業方面,2010年全省25790家裝備制造業企業全年主營業務收入17764.5億元,戶均收入僅為0.7億元,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47.6%,占據全國20.6%的企業數量僅完成了占據全國9.8%的主營業務收入;在電子信息產業方面,在自主創新意識和能力不斷增強的同時,核心技術和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產品較少,對技術創新的投入強度仍然不足,R&D投入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與發達國家和先進地區相比差距仍很大。
產業體系不完備,規模化產業優勢不明顯。全省智慧產業領域內的龍頭骨干企業數量少且規模較小,帶動作用不強,難以推動產業鏈創新和形成體系完整的產業集群。2011年全省高技術產業增加值為2624億元,增長13.4%,占規上工業的比重為24.1%,與廣東、江蘇、上海等地比較相差較大。電子信息產業領域也缺少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系統整機研發和生產能力較弱,產業配套網絡體系還不夠完備,同時,信息技術服務于兩化融合、產業轉型升級的能力不夠強,應用的深度和廣度有限,對全省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推動作用還不明顯。
人才資源相對不足,行業和地區分布失衡。相對于北京、上海、江蘇等教育大省,浙江的高等教育和科研院所資源相對不足,對智慧產業的支持度較為有限。從專業技術人員行業分布來看,從事教育、制造業、建筑業等行業中的人數較多,分別為49.54萬、41.2萬和29.23萬人,而在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等行業中的人員較少,僅為5.2萬人和8.46萬人。從專業技術人員地區分布來看,2010年杭、甬、溫三市的專業技術人員總和達到112萬人,占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總量的55%。
產業標準結構不合理,企業參與標準制/修訂力度不足。當前全省智慧產業標準體系結構不合理,安全節能環保標準和強制性標準比例偏低的問題較為突出。浙江省企業類組織不僅較少參與制/修訂標準工作,而且也很少有機會參與全國相關產業的標準化技術組織工作。這不僅有違國家標準委提出的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工作機制要求,更重要的是,影響了浙江省參與國家標準制/修訂的能力,對提升浙江在全國智慧產業領域中的話語權較為不利。
幾點對策建議
細化頂層設計,形成特色建設路徑。進一步理清發展目標、完善規劃設計、細化項目方案。要以概念設計明確建設的基本思路和基礎框架,以總體設計和綜合規劃明確建設的具體內容、建設目標、總體方案和詳細實施方案。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新技術、新應用、新模式層出不窮,各個城市應著力打破因循守舊、照搬硬套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緊跟技術進步和城市發展的變化,結合自身發展定位、地區優勢,走出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設路徑。
完善標準體系,推進資源整合共享。穩妥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加強核心技術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特別是做好重要基礎性、公共性、強制性標準的制/修訂和貫徹實施工作。進一步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機制建設,加強各標準化機構的協同合作和資源整合,建立數據共聯共享體系建設,加快建設公共數據交換平臺,推進信息資源整合共享。
建設綜合創新體系,重視互動機制培育。應著力建設由理念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組織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等構成的綜合創新體系。重視智慧應用建設與智慧產業發展、智慧技術應用與管理改革、技術創新與社會創新等相結合的互動機制的培育。強化核心技術、信息安全、基礎網絡、組織管理對智慧城市建設的保障支撐作用。
創新體制機制,優化建設發展環境。建立健全與智慧城市建設相適應的組織領導機制和項目建設管理機制,開展建設績效評估工作。完善統籌協調、咨詢指導、信息交流、考核評估、人才培養、產學研合作等相關工作機制。統籌智慧城市建設專項資金,推動政府扶持資金的動態支持機制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優化建設發展環境,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智慧浙江”建設。
(本文為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基金項目,項目編號為2011GXS2D036,課題編號為11YD57YB。作者為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研究人員。)
文章作者: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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