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名稱:警務通及對講機等設備采購
二、項目編號:GLZFCG2013A0136 代理編號:YLGLG20131012-A
三、采購項目內容:A分標:移動警務手持終端1045臺、移動警務平板電腦19臺;B分標:車載對講機6臺、警用350兆數模對講機184臺、對講機鋰電池及充電器60塊、350M集群四環陣天線2根、常規集群轉換設備1部。
四、采購公告日期:2013年8月20日
五、定標日期:2013年9月10日
六、中標公告時間:2013年9月12日-2013年9月23日(共7個工作日)
七、中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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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標號 |
中標供應商名稱 |
中標金額(元) |
中標供應商地址 |
合同履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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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標 |
桂林市金佳辦公設備有限公司 |
伍佰玖拾肆萬壹仟陸佰捌拾元整(¥5941680.00) |
桂林市中山北路21號 |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90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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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標 |
南寧寅虎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捌拾貳萬玖仟捌佰陸拾元整(¥829860.00) |
南寧市東葛路88號嘉園小區B棟504房 |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
八、說明:
1、投標人認為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中標結果公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首先以書面形式向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號工商銀行大樓三樓)提出質疑。如對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的答復不滿意或者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復,可以在答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向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投訴。
2、采購項目聯系人:陳冰冰 聯系電話: 0773-2887388FAX:0773-2889218
3、質疑人或投訴人必須按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桂財采[2006]11號文)、《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20號令)的要求進行質疑或投訴, 如不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質疑或投訴的,視為無效質疑或無效投訴,不予受理。
4、請未中標供應商在本中標公告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提供貴單位詳細的開戶銀行及賬號予本公司財務人員,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將投標人投標保證金以轉賬方式退回到投標人銀行賬戶。
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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