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號:JSJXCG2013-168
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無錫市新區梅村街道辦事處委托,就其道路保潔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名稱及編號:
道路保潔采購項目,JSJXCG2013-168。
二、采購項目簡要說明:
無錫市新區梅村街道辦事處道路保潔采購項目;
具體路段范圍詳見采購清單;
服務期限:2年;
服務質量要求:按《無錫新區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和《無錫新區環衛保潔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除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工商部門合法注冊,具有環衛作業許可證的獨立企(事)業法人單位;
(2) 需在無錫新區范圍內有100平方米及以上固定環衛保潔處所;
(3) 要建立一支服務于本次招投標項目的快速應急保障小分隊;
(4) 具備符合環衛綜合保潔定額要求且專門服務于本次招投標項目的自有8噸清掃車、沖水車及鏟雪車(專用鏟雪車或改裝鏟雪車),每天必須停放在采購人指定地點;
(5) 配置項目經理專用車輛,中標后該車輛必須專項服務于項目經理日常檢查養護工作;
(6) 能夠遵守并自覺執行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等法律、法規,具有一定從業人員和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
(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采購文件發售信息:
(1) 采購文件出售時間:2013年9月24日~9月29日(法定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00。
(2) 采購文件出售地點: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無錫市湖濱路728號飛鴻賓館大院內西側輔樓二樓)。
(3) 采購文件出售方式:電子文檔介質。請購買采購文件的供應商授權委托人自帶U盤,同時遞交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
1) 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環衛作業許可證;
2) 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和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注明聯系方式及郵箱);
3) 企業具有自有固定環衛保潔處所的提供房產證、土地證,如無自有固定環衛保潔處所的提供租賃協議(能滿足環衛專用道路清掃車等道理保潔機械設備專用停放需要;
4) 自有且專門服務于本次項目的機械設備配備表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5) 服務于本次招投標項目的快速應急保障小分隊名單及經采購人登記備案證明原件;
6) 提供本項目業務負責人及從業人員配備表及所有人員的由社保部門出具的2013年6月-8月的社保繳費清單或繳費證明,業務負責人還需提供任命書或聘書;
7) 經辦人身份證及聯系方式。
注:采購人有權對投標供應商上述資料進行核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采購人有權將其作為無效報名處理,并取消其投標資格。
(4) 采購文件售價: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標人須按規定交納投標保證金貳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指定帳戶(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保證金可用銀行匯票、支票、電匯方式,如采用電匯形式的必須在投標前與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確認。
五、投標文件接收信息:
(1) 投標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13年10月14日13:00始
(2) 投標文件接受截止時間:2013年10月14日13:30止
(3) 投標文件接收地點: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無錫市湖濱路728號 飛鴻賓館大院內西側輔樓二樓)
(4) 投標文件接收人:薛衛東、吳虹
(5) 其他有關事項:截止期后的投標文件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六、評審有關信息:
(1) 評審時間:2013年10月14日13:30
(2) 評審地點: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無錫市湖濱路728號 飛鴻賓館大院內西側輔樓二樓)
(3) 中標單位確定時間:評審結束后
(4) 中標單位確定地點: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無錫市湖濱路728號 飛鴻賓館大院內西側輔樓二樓)
七、本次采購聯系事項:
聯系人:薛衛東、吳虹
聯系電話、傳真:0510-82603518
聯系地址:無錫市湖濱路728號(飛鴻賓館大院內西側輔樓二樓)。
郵政編碼:214072
有關本次采購活動方面的問題,可來人、來函(傳真)或電話聯系。
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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