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載杭州財稅網站網絡輿情監控系統招標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杭州市財政局委托,就杭州財稅網站網絡輿情監控系統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HZZFCG-2013-318
采購組織類型:政府集中采購
二、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杭州財稅網站網絡輿情監控系統,主要內容:1)網絡輿情采集功能。結合杭州財政地稅局實際,重點對國內外熱點站點、微博等新媒體載體進行網絡輿情的采集,監測采集的文件類型為網頁文本、圖片、流媒體等,并支持相關常見附件類型的監測功能。2)網絡輿情分析功能。支持強大的數據分析能力,高效過濾重復冗余數據,具有一定的自學習能力,對于輿情信息進行追根溯源。3)網絡輿情研判預警功能。能通過短信等方式進行輿情研判預警等。4)網絡輿情跟蹤功能。支持從網絡輿情的發生、發展、最終結果的整體記錄。
具體包括:項目建設系統設計開發、部署實施、運行維護、項目驗收以及技術培訓和不少于三年免費系統維護等。必須采用正版系統軟件和開發工具軟件。詳見招標文件。
三、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且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本招標文件各項規定,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須在我國境內合法銷售的;
(2)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軟件開發、系統集成、技術服務和組織實施能力,能夠承擔本項目實施,并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履約記錄。
四、供應商報名時間及地點等:
時間: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5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服務窗口(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樓7號窗口)。
(1)已辦理數字證書的供應商可以登錄浙江省政府采購網、“中國杭州”門戶網站、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購網直接下載招標文件,尚未辦理數字證書的供應商需按本公告第4條要求前往采購機構領取招標文件(采購機構將拒絕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4條之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文件)。
(2)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后有潛在供應商提出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采購機構將允許其獲取,但該供應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于自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
五、投標截止時間:2013年11月8日 10:30
六、投標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G1樓)。
七、開標時間:2013年11月8日 10:30
八、開標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G1樓)。
九、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5000
交付方式:銀行轉帳
收款單位(戶名):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保證金專用賬戶
開戶銀行:杭州銀行市民中心支行
銀行賬號:75828100067166
十、其他事項:
1、投標人購買標書時應提交的資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社保登記證復印件,法人委托書等,所有復印件均應加蓋公章。
2、杭州市財政局,聯系人:王景,聯系電話:0571-87809604;傳真:0571-87809604。
3、質疑和投訴:
(1)供應商如認為招標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如認為招標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后獲取的,應于自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供應商如認為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預中標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
(2)供應商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3)質疑受理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樓334辦公室);聯系人:俞順飛;聯系電話:0571-85085425。
投訴受理地點:杭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樓318辦公室);聯系人:吳衛民;聯系電話:0571-85085410。
窗口咨詢電話:0571-85085459。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點: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樓
聯系人:曹瓊瑤
聯系電話:0571-85085082
傳真:0571-8508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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