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集中采購機構”)受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及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大氣實驗室設備及相關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項目編號:GPCGD131115HG302F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大氣實驗室設備及相關服務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共201.1萬元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1、采購內容:
包組一:預濃縮儀(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
包組二:動態稀釋儀(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包組三:氣質聯用儀(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包組四:離子色譜儀(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2、預算金額:
包組一:人民幣38萬元
包組二:人民幣34萬元
包組三:人民幣82.1萬元
包組四:人民幣47萬元
3、交貨期:除特別說明的設備外,各包組中的設備在合同簽訂后60日內交付,安裝調試工期為3天,相關的人員培訓不少于3天,培訓時間由采購人根據運行需要靈活安排。
4、交貨地點: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內指定位置。
5、本項目不接受備選方案.
6、本項目允許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投標人可對個別包或全部包進行投標,但應對包內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包內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五、投標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 投標人如不是所投設備的制造商或代理經銷商,必須提交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投標授權函原件(由非制造商出具授權函的,需提交授權函出具機構具備授權資格的身份證明文件)。代理經銷商須提交有效的銷售代理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4. 已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的。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供應商應當在2013年12月24日起至2014年1月3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4年1月14日 09:30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901 室
九、開標時間:2014年1月14日 09:30
十、開標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901 室
十一、本次招標的投標保證金金額為:
包組一:人民幣0.3萬元
包組二:人民幣0.3萬元
包組三:人民幣0.8萬元
包組四:人民幣0.4萬元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肖先生 采購人聯系人:林小姐
電話:020-6279 1619 電話:020-8354 8669
傳真:020-8330 9916 8330 1107 傳真: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聯系地址:廣州市內
郵編:510030 郵編:510000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下載:131-302F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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