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崇左市寧明縣派章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招標編號:CZNMPZSK201301)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聯合以桂水規計[2013]83號文批復了初步設計,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聯合以桂財建[2013]203號文下達了工程投資計劃,項目法人為寧明縣水利局,招標人為寧明縣水利局,招標代理機構為北京隆宇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工程招投標工作管理站備案,備案文號為崇水招標備案〔2013〕24號,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建設地點:派章水庫位于寧明縣亭亮鄉那潭村上洪屯。
建設規模:派章水庫總庫容177.5萬m3,屬小(1)型水庫,工程等別為Ⅳ等。
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2013年 12月23日,計劃完工日期為 2014年6月21日,總工期180天(日歷日)。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建筑工程及臨時工程等。
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本工程施工共劃分為1個標段,主要內容為:
派章水庫:大壩工程、溢洪道工程、交通橋工程、輸水設施工程、進庫防汛搶險公路工程、白蟻防治工程、動態監測系統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及臨時工程等,建安投資約100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合法的企業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叁級以上資質;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財務要求:投標人近3年( 2010 年~ 201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累計虧損額不超過本單位注冊資金(新設立的企業除外)。
3.3 業績要求:近五年(本工程開標之日止前5年內)有小(1)型或以上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業績(需同時附以下兩種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鑒定書)。
3.4 信譽要求: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近一年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違法行為記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5 人員要求
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總工)、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在崗且在廣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建立信用檔案的人員,并持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擔任任何管理職務。
對相關人員的具體條件要求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項目經理:持有 貳 級或 貳 級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專業是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以建造師注冊證書中“專業類別”欄所填寫的專業為準);具有 初 級或 初 級以上技術職稱;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技術負責人:具有 中 級或 中 級以上技術職稱,且專業是水利工程類專業(專業以技術職稱證書所填寫專業為準,如技術職稱證書不填寫專業的,則以畢業證書所填專業為準)。
(4)質量管理人員:具有 初 級或 初 級以上技術職稱,專業是水利工程類專業(專業以技術職稱證書所填寫專業為準,如技術職稱證書不填寫專業的,則以畢業證書所填專業為準);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包括其授權單位)或者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質檢員資格證書。
(5)安全管理員:具有 初 級或 初 級以上技術職稱;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6 其他要求
3.6.1投標人必須是通過廣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審核的單位,并取得投標聯系卡。投標人資質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業經理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質量檢查員證書必須是在廣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中打印(打印后可復印但復印件必須清晰)。
3.6.2 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開標的提供上年度)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或開標前3個月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繳費證明(須提供原件備查),以證明其為本單位人員。
3.6.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公司發售
發售時間: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每天上午9時至11時,下午3時至5時(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發售地點:南寧市園湖北路22號佳家大酒店綜合樓316室
發售人姓名:以實際發售人為準。
發售方法:
(1)取消登記,實行匿名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時須遞交用無單位標識的大號信封密封好(并加蓋密封章)以下相關證明材料:本單位委托代理人在廣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建立信用檔案的信息表及購買招標文件的函和購買招標文件投標承諾書(格式見廣西水利信息網公告欄)原件;證明材料遞交時遞交人在信封上寫明“****年**月**日遞交”,接收人寫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證明材料要密封至遞交投標文件時開啟。
代理機構不得設置障礙限制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不得向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詢問、打聽參加投標的有關情況。
打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如相關證件不是從廣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時間不是在購買招標文件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內的,拒絕接收投標文件。
(2)投標承諾金由按項目收取改為按單位收取,金額為每個單位5萬元,由潛在投標人從基本賬戶轉入廣西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指定的專用賬戶。
(3)投標保證金在開標前2個工作日內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基本賬戶,投標文件附銀行轉帳底單復印件;
4.2 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250元(不含圖紙和技術資料費),售后不退。
4.3 取消統一集中踏勘現場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標人自行踏勘和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的網站上進行答疑。在招標文件中將明確告知工程項目的概況,工程地點、周邊環境、施工現場狀況、投標條件等,并告知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和現場狀況提出質疑的時限。
5. 招標人定于2013年 11月29日前接受投標人提出的有關問題。
6. 其他事項
6.1《投標人聯系卡》上載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擬任開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持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必須參加開標會并簽到驗證;若投標人的上述指定人員未參加開標會,或投標截止時潛在投標人沒有遞交投標文件的,招標人認為其已放棄投標,其投標承諾金將扣留轉給招標人,投標人須重新一次性補足投標承諾金后方可繼續參與之后其他項目投標。
6.2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增加如下約定:
2012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為記錄的投標人,自公布其不良行為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加本項目工程施工投標。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政府采購網、廣西招標投標監督網上發布。
8. 開標時間及地點
本工程定于 2013 年12月17日上午9:00 在崇左市新民路43號左江賓館(1號樓1樓3號會議室)公開開標。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明縣水利局
地 址:寧明縣城中鎮德華街18號
郵 編: 532500
聯 系 人:林漢松
電 話:0771-8633797
傳 真:0771-8636395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隆宇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寧市園湖北路22號佳家大酒店綜合樓316室
聯系人:吳工 張工
電 話:0771-2085231
傳 真:0771-2085235
E-mail:bjlydzb888@163.com
網 址:http://www.lydzb.com/
招 標 人:寧明縣水利局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隆宇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蓋章)
2013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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