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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廳11月22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自治區紀委監察廳針對中央第四巡視組對內蒙古巡視后提出的“內蒙古領導干部在年節、婚慶中收送紅包、禮金”的問題,研究制定了相關整改意見,措施之一就是撤銷廉政賬戶,建立實名制上繳違規收受資金專戶。
11月18日,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印發了《自治區紀委監察廳關于撤銷廉政賬戶,建立實名制上繳違規收受資金專戶的通知》,要求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從12月1日起全部撤銷廉政賬戶,并將廉政賬戶存款全額移交同級財政部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從12月2日起建立實名制上繳違規收受資金專戶,其他部門或單位不再單獨設立實名制上繳違規收受資金專戶。
通知同時明確,今后有關人員上繳違規收受資金,需實名登記,并說明違規資金來源;在撤銷廉政賬戶前,凡是能主動將收受的禮金、賄金以及其他不合法收入存繳到廉政賬戶的人員,仍按原規定政策處理。
自治區紀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溫樹忠介紹,盡管2011年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設立了廉政賬戶,為干部提供了主動上繳收受的“無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禮金的渠道,但在實際中也存在一些弊端。如有的干部收受賄賂后,在聽到“風聲”,感覺“苗頭”不對時,搶在相關部門調查之前把“吞”下去的錢“吐”出來,往廉政賬戶里一塞了事;有的腐敗分子收受了多筆款項,卻只上繳部分款項,一旦哪方面問題暴露,就拿部分上繳款項的事實及憑證做“擋箭牌”,企圖蒙混過關。而撤銷不記名廉政賬戶,建立實名制上繳違規收受資金專戶,實行實名登記上繳有利于迅速準確地查明干部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提高案件的查辦效率和質量,同時也可打消少數人把廉政賬戶作為“掩體”實施違紀違法行為的僥幸心理,促使其提高廉政意識,更有利于鼓勵和形成清廉自律的良好作風。(記者張昊文福榮)
原標題:內蒙古撤銷“廉政賬戶”建“實名上繳專戶”
原文鏈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11/25/c_125756484.htm
稿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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