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10月27日,李啟紅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資料圖
陳德光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他押送的貪官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原中山市市長(廳級)李啟紅,與他押送過的原廣州市花都區委書記潘瀟的沉默相比,李啟紅在前往庭審途中仍然表現得“很開朗”,禮貌向法警說“謝謝”。
死刑犯在最后關頭,會有怎樣的表現?高官落馬淪為階下囚之后,又有哪些表現?近日,記者前往采訪了廣州中院神秘的司法警察隊伍。
法警,是警察當中的特殊部隊。廣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法警,則更為特殊,他們除了要擔負日常的保衛工作、押解犯人的工作,還是依法執行死刑的紀律部隊。在不斷深化司法公開、信息公開的大背景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支隊的神秘面紗被緩緩揭開。
押解:手銬在前在后有講究
廣州中院法警支隊成立于1996年,隸屬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務部。法警支隊在工作中,受省總隊和廣州中院的“雙重領導”。
廣州中院法警支隊隊長肖偉告訴記者,2012年僅刑事押解一項,就押送5700個嫌犯。2013年,這一數字降為4800余人次。
肖偉說,法警在押送犯人的過程中,接觸過形形色色的人,上到廳局級干部,下到黑幫老大,失足犯罪的少年。對于法警隊伍而言,在押送犯人的過程中,其考慮的往往不是這個犯人曾經做過多少錯事、在社會上有多大的影響力,他們更多的是考慮這個人的年齡以及身體狀況。
在押送犯人的過程中,對于老弱殘犯,法警往往是采取將其雙手置前戴上手銬,并且在押送過程中,觀察其身體狀況。執法的人性化,還表現在“戴頭套”的取締上,法警在經過綜合考慮之后,會不給被告人戴上頭套。例如,在對廣東省中山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啟紅進行押送的過程中,法警考慮到其身體狀態特殊、年齡較大,就沒有讓其戴上頭套。
政府部門領導人簡歷
各省歷屆省委常委名單
全國政府各部門人事變動公告
時政熱點資訊信息
最新政府采購信息
最新政府中標信息
最新政策法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