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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1月9日消息(記者欒紅)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鄂爾多斯的一名聽眾撥打4008000088央廣新聞熱線,反映自己的父親明明在世,卻被派出所以“2004年已死亡”為由注銷了戶籍,導致父親的醫療保險、養老補助、殘疾補助等都沒了。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去年12月中旬,鄂爾多斯的張先生接到村里的電話,說村里正在發農村戶取暖用炭補貼,但名單上沒有張先生父親,原因是父親的戶籍被注銷了。正在北京出差的張先生大吃一驚,連夜趕回鄂爾多斯。第二天帶著父親來到了鄂爾多斯伊金霍洛旗紅慶河鎮派出所。
張先生:“去了派出所以后,查我父親的(戶籍),確實被注銷了。注銷時間是2012年的7月30日。理由是我父親已于2004年去世。但是我父親07年的時候,還去那個派出所照過二代身份證。然后查戶籍檔案,戶籍注銷的冊子里就沒有我父親的任何資料。”
記者:“就只有一張紙嗎?”
張先生:“什么都沒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規定,因死亡原因注銷戶口一般需要衛生部門、街道、鄉鎮保健部門開具的死亡證明書或公安部門簽發的非正常死亡證明。
紅慶河派出所的辦事民警也承認,其他被注銷人員的戶籍檔案中有村里開的證明。為什么沒有任何證明,紅慶河派出所就忽然注銷了張大爺的戶籍呢?
張先生找到了紅慶河派出所負責戶籍的副所長,王所長承認這是工作失誤。
張先生:“他們說因為工作失誤。”
記者:“就這一句話是嗎?”
張先生:“就這一句話,全都打發了。”
張先生說,王所長指揮辦事民警為張大爺補辦了戶籍,還答應協調后續一切手續。張先生:“剩下的事情都有他們來協調。包括殘疾補助、老年補貼、醫療保險這些事情。他們來處理。然后我們回去就等。從19號開始,一直到2014年1月3日。他們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諉。”
張大爺是二級殘疾人,每年享受3000多元的殘疾補助,殘聯還幫其上繳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戶籍雖已恢復,殘聯系統直到1月3號卻還沒有更新。
張先生:“殘聯系統往出調,輸入我父親的名字,顯示我父親已經被注銷。因為殘聯跟公安部的系統聯網。他們告訴我,系統是定期更新的。殘聯顯示,2013年的殘聯補助沒有了。殘聯注銷了之后,我父親的農村醫療保險也交不進去了。”
殘聯提醒張先生,2014年的農村醫療保險系統已經在去年年底關閉。一聽父親可能今年看病都無法報銷,張先生對派出所拖沓處理方式非常生氣。張先生:“這個事情發生了以后,(派出所)為什么不采取積極的措施處理呢?態度非常蠻橫,這件事情讓我們很傷心。尤其是對我父親傷害很大。”
記者在伊金霍洛旗見到了今年已經70多歲的張大爺。老人不愿意多說話,無緣無故被說成已過世,他心里一直有根刺。張大爺:“他憑什么給我注銷?我心里貴賤不高興,我明明活著。他說我死了。我檔案為什么沒了?”
紅慶河派出所為什么無故銷戶呢?張大爺的損失又應由誰來補償呢?
昨天下午,記者以張大爺家屬的身份來到紅慶河派出所,副所長表示,一般沒補辦身份證的人會被注銷戶口。有兩位與張大爺同名同姓的人,派出所操作有誤。
副所長:“這個我也不知道。沒照身份證的多了。村里一問,有的答問不上來,只能報死亡。”
當事人親屬:“我們07年才照的身份證啊?”
副所長:“看了,有三個人。我估計是報錯了。”
當事人親屬:“同名同姓?”
副所長:“恩。三個人。城鎮戶口有的照了身份證還給注銷了呢。”
王所長建議記者先去問保險和補助,咨詢具體情況。記者來到了紅慶河鎮社區,辦理醫療保險的工作人員查詢后表示,2013年殘疾人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沒有張大爺的名字,不過今年4月份之后,應該就可以正常看病報銷了。
記者:“那什么時候能進系統啊?”
社區工作人員:“系統你先別管,當時候你去醫院看病,正常報醫療費就行了。”
記者:“那這兩天就可以去了嗎?”
社區工作人員:“2013年的合作醫療保險是2014年3月份才截止。2014年的(合作醫療保險)看病還得4、5月份。”
鎮殘聯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張大爺不需要補辦殘疾證,系統還在慢慢更新。經過重新申請,今年應該可以領到補助,但去年的沒法補發。
殘聯:“這樣子,殘疾證不用再辦了。上次你們來查的時候,他還在注銷人口中呢,現在查呢,注銷里面也沒有他了。可能系統更新需要一個過程。是不是慢慢地完了以后就有了呢。”
經過初步統計,僅老年補助和殘疾補助,張大爺損失了大約4000多元。紅慶河派出所副所長一口承諾,全部由派出所來賠償,今年一年,他會通過各種名目整到錢。副所長:“2014年當中,我一千也給你要著,二千也給你要著,500也給你要著。反正各種渠道給你要著。”
王所長說,他會想辦法為張大爺一家辦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副所長:“這是4000才,5000我也能給你報了。”
副所長:“不行我給你弄個什么就行了嗎。低保。你們家幾口人(三口)。三口就補得管夠了嗎。”
最后,王所長還承諾,張大爺不但今年能領低保,明年也可以領。副所長:“11月份,你給我打一個電話,低保不成問題,2015年的低保不成問題。一年三四千塊錢。”
紅慶河派出所先是工作失誤,無證明銷戶,后是不積極補救,差點讓居民損失擴大,最后竟然承諾通過低保賠償損失。一系列的做法,令人大跌眼鏡。
領低保的居民必須收入低于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而且由民政系統的相關工作人員負責入戶調查、收入評定等一系列的審核程序。為什么派出所的副所長能夠承諾辦理低保?此前是否做過類似的事情呢?張大爺被銷戶的損失又該由誰來賠償?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原標題:鄂爾多斯老人“被死亡”派出所竟承諾低保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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