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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州市委辦7日通報稱,3日上午,該市處置一起因村民意外死亡引發的暴力妨害公務事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圖為事發現場。分享|評論(1)
廣東高州市處置一起因村民意外死亡引發的妨害公務事件
新華網廣州1月7日電 1月3日上午,廣東省高州市處置一起因村民意外死亡引發的妨害公務事件,抓獲妨害公務犯罪嫌疑人10人。
1月2日上午9時許,高州市寶光街道新塘村新屋、月塘、禾倉、新塘四個村小組組長和一名村民代表一行五人來到寶光街道新塘村陳坑嶺一建設項目土方開挖現場,稱用地權屬不清,阻止施工方施工。施工方報警,高州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隨即派員前往現場勸導。經勸導,施工方停止施工。期間,禾倉村小組組長黃某友通過手機通知禾倉小組代表黃某貴(男,59歲,寶光街道辦新塘禾倉村人)到現場。10時39分左右,黃某貴爬上陳坑嶺山頭,突然暈倒在地。現場人員馬上報120急救中心,并采取急救措施。經搶救無效,黃某貴死亡。
經詢問現場人員,黃某貴未與任何人發生語言、肢體沖突,懷疑其因心肌梗塞導致死亡。事件發生后,高州市有關部門及寶光街道辦積極組織善后工作,但當地村民不配合,不讓搬走尸體,并揚言抬尸體到寶光街道辦鬧事。
為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高州市公安局立即采取措施,將參與打人的為首者黃某富、黃某海、張某成、張某全等10人抓獲。事后,殯改執法人員才得以將尸體運走。
經審查和調查取證,黃某富、黃某海、張某成、張某全等10人對其妨害公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10人中有8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2人被監視居住。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事件中,兩名村民受傷,其中一人肋骨輕微骨折,另一人多處軟組織挫傷。受傷村民已得到及時醫治。
另外,關于該用地權屬糾紛問題,高州市已組成聯合調處工作組進行調查,根據糾紛雙方所持山林權證及事實依據,依照法律法規,對相關問題進行認定,作出了處理意見,并于2013年11月下旬組織相關村民小組長及代表開會進行通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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