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園林公司開后門“撈外快”;出賣所在單位的訴訟代理權,與代理律師達成協議,分得訴訟款30%作為提成,安徽省煤田地質局一副局長撈財有方,卻終難逃法網,日前涉嫌受賄316.38萬元被批準逮捕。
幫企業“攬活”屢次受賄
丁某某原系安徽省煤田地質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5年至2012年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安徽潤天律師事務所主任江某某、安徽森海園林公司董事長謝某某、安徽中元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某某財物共計316.38萬元。
讓丁某某踏上受賄之路的是安徽森海園林董事長謝某某。 2005年,丁接受謝某某的請托,為其承接安徽煤田地質局合肥辦公樓新區一期辦公樓和家屬樓園林綠化、景觀道路工程提供幫助。 2005年5月的一天,謝在丁某某車上送給其5萬元。同年6月的一天,又送給他10萬元,一月之后又送給他5萬元。
2008年,丁某某為謝某某承接兩淮豪生大酒店景觀工程以及工程施工過程中圖紙變更、簽證方面提供幫助。后謝送給丁15萬元。后謝某某又屢次送給其15萬元、價值8800元的奧運紀念幣一套。
2010年,丁某某接受中元化工董事長陳某某的請托,為中元公司轉讓土地給安徽省煤田地質局一事提供幫助。后陳送給丁2萬元現金、2.5萬元購物卡。
與律師“分成”收受房產
丁某某受賄的大頭,來自合肥一省直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江某某。兩人達成協議,江某某代理煤田地質局訴訟業務,代理費要分成30%給丁某某。
其中,2009年江某某代理安徽省煤田地質局下屬安徽兩淮置業有限公司與一房地產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獲代理費650萬元。按照約定,2010年,江某某送給丁某某廬陽區寫字樓一套,價值195萬元。后江某某多次給予丁某某提成,以及為維護“合作關系”,共計送給丁某某現金60余萬元。
目前,丁某某涉嫌受賄罪,已被批準逮捕,不日將被提起公訴。(安徽商報劉忠玉、李進)
政府部門領導人簡歷
各省歷屆省委常委名單
全國政府各部門人事變動公告
時政熱點資訊信息
最新政府采購信息
最新政府中標信息
最新政策法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