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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理工大學一副教授因超生二胎被開除引關注,華工人事處回應——
超生屬實,不符“不予處理”條件
華南理工大學副教授蔡智奇因為超生二胎被開除一事,近日受到社會各界關注。對此,華南理工大學人事處近日回應稱,蔡智奇不符合相關政策“不予處理”的條件。
華工副教授被舉報超生
據華工介紹,蔡智奇來華南理工大學前在美國做博士后研究期間,與當時赴美陪讀的妻子于2007年12月生育了第一胎;2009年9月,蔡智奇回國并正式進入華工化學與化工學院工作,其妻子當時已懷孕6個月(2010年1月生育第二胎)。蔡智奇在聯系、辦理入校工作手續前后均未主動報告其配偶懷孕及隨后生育第二胎的情況。
2012年11月,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街居委會接到舉報稱,蔡智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了兩個小孩。接到通知后,華工計生辦多次與蔡智奇溝通核實,但他一直無法提供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準生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爭議:是否能“不予處理”
據悉,蔡智奇在近日致學生的公開信中表示,“根據《出國留學人員生育問題規定》,‘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生育或者懷孕后回中國內地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回中國內地后不予處理’?!?/P>
對此,華工方面稱,據《出國留學人員生育問題規定》(國計生發〔2002〕34號)中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不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國外生育或者懷孕后回中國內地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回中國內地后不予處理”。
華工認為,蔡智奇夫婦雖然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但蔡智奇配偶不能認定為留學人員(無證明材料),所以不滿足該規定中“不予處理”的前提條件,其超計劃生育二胎的情況屬實,應按照計生政策進行處理。
校方曾發函咨詢計生部門
華工還表示,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學校人事處、計生辦等部門曾多次發函咨詢上級計生部門,得到的答復均稱蔡智奇夫婦屬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诖?,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和《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鄉鎮集體企業對其超生職工應當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因蔡智奇本人拒絕接受校方建議其調出或自動離職的意見,故華工給予其開除處理。(記者林世寧)
原標題:一副教授超生二胎被開除學校:不符“不予處理”條件
原文鏈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12/14/c_118557871.htm
稿源:新華網
作者:林世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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