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肩負著通關監管、稅收征管、打擊走私、進出口統計以及保稅監管、稽查、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口岸管理等重要職責。海關實行垂直管理領導體制,海關總署統一管理全國46個直屬海關單位。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海關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踐行“把好國門、做好服務、防好風險、帶好隊伍”總體要求,各項改革和建設事業均取得長足發展,通關監管更加嚴密高效,海關稅收持續增長,打擊走私戰果豐碩,統計分析和監測預警水平不斷提高,服務國家宏觀經濟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中國海關管理干部學院是海關總署設在秦皇島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海關領導干部任職培訓、關銜晉升培訓、各類業務技能培訓、海關監管理論及技術研究等任務。海關總署研究中心是海關總署在京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開展國家宏觀經濟和對外貿易政策、形勢以及優化海關監管和服務的分析研究工作,開展海關綜合性發展規劃、宏觀管理政策、重大業務制度及業務改革、海關隊伍建設的分析研究工作。
海關的改革和建設事業需要您的支持和參與,真誠歡迎您的加入。
為深入推進海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中國海關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拔司局級領導干部。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結合海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圍繞海關工作“把好國門、做好服務,防好風險、帶好隊伍”的總體要求,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選拔政治堅定、實績突出、作風過硬、群眾公認、有真才實學的優秀干部,為海關改革和建設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公開選拔職位
中國海關管理干部學院院長(正廳局級)1名;
海關總署研究中心副主任(副廳局級)1名。
三、報名條件和資格
報名人員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中國海關管理干部學院院長。
1. 熟悉教育培訓規律和院校教學、科研工作,有較為豐富的辦學治校經驗和較高的學術水平。
2. 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 工作經歷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行政級別相當于副廳級以上的:現任普通高校(或成人高等院校、高等職業學校、黨校、行政學院,下同)校長或黨委書記;或現任普通高校副校長或黨委副書記且任副校級2年以上(任職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31日,下同);或具有普通高校中層正職領導職務3年以上工作經歷,且任相當于普通高校副校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
(2)現任正廳局級職務或相當正廳局級職務;或現任副廳局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或具備與上述要求相當的資格。
4.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56年4月1日之后出生)。
5.中國公民,且沒有國外永久居留權或者確定任職后自愿放棄國外永久居留權。
6. 身心健康。
(二)海關總署研究中心副主任。
1. 有較強的研究能力和較高的學術水平,在國民經濟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行政管理、海關管理、經濟法、海關法等學術領域有一定建樹。
2. 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 現任副廳局級職務或相當副廳局級職務;或任正處級領導職務3年以上,或具備與上述要求相當的資格。
4. 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1年4月1日之后出生)。
5. 中國公民,且沒有國外永久居留權或者確定任職后自愿放棄國外永久居留權。
6. 身心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拔:
1. 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 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1年的,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未滿2年和留黨查看期滿恢復黨員權利未滿2年的;
3. 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或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結案的;
4. 其他原因不宜參加公開選拔的。
四、公開選拔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限從3月27日8∶00開始至4月6日17∶00截止。報名者請登錄中國海關總署門戶網站的“公開選拔專欄”,下載并填寫公開選拔報名表,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者請將報名材料發送至gkxb@customs.gov.cn,報名材料包括:公開選拔報名表(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并蓋章)、身份證(二代身份證需掃描正反面)、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及本人頁、碩士學位證書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現任職務任職文件、2寸本人近期彩色證件照片、沒有外國永久居留權(或者確定任職后自愿放棄國外永久居留權)的申明的掃描件(jpg格式),報名材料總大小不超過5M。
為確保選拔質量,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人員與競爭職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如達不到規定的人數比例,由海關總署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在筆試開始前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
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名單將在中國海關總署門戶網站上發布,資格審查未通過人員將采用郵件或其他方式反饋。
(二)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公開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報考人員應按照要求,持有效證件參加筆試。
(三)面試。
每個職位取筆試成績前5名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公開選拔職位所需的分析、判斷和綜合能力,應對、處理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職位匹配性等。面試采取競職演講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競爭者先進行競職演講,再進行結構化面試。
(四)考察。
每個職位取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筆試占40%,面試占60%)前3名進入考察。海關總署組織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差額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績分析、查閱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民主測評采取“正向量化測評和反向調查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民主測評得分60分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任用。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公示。進入考察的人選,需到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五)討論決定。
海關總署黨組綜合考慮人選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工作業績、德才表現、任職經歷及職位匹配度等因素,差額討論決定擬任職人選。對經過嚴格考察,海關總署黨組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六)公示任職。
對擬決定任職的干部,在公示期間需向海關總署提交《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并參加任職前廉政知識法規考試,考試成績低于80分的,不辦理任職手續。廉政知識法規考試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履行任職程序,辦理任職手續。
公開選拔任用人員實行1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免去試任職務。
五、紀律要求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在考試環節中作弊的,在考察測評環節中進行拉票等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向其主管部門進行反饋。
六、其他說明
本公告由海關總署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次選拔的報名、筆試、面試、考察、公示任職等事項將在中國海關總署門戶網站(www.customs.gov.cn)“公開選拔專欄”發布,請參加公開選拔人員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10-65195297(工作時間)
郵箱:gkxb@customs.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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