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鐵道部修改了《動車組列車旅客運輸管理暫停辦法》。據悉,6月1日開始,鐵路通勤職工已可以持鐵路乘車證實名簽證后,乘坐300公里時速的高鐵了。
原規定
可乘200公里動車組
鐵道部原辦法第八條曾規定,“持各種鐵路乘車證的鐵路員工允許乘坐時速200公里動車組二等座。但必須辦理簽證后乘車。除按規定持證檢查工作人員以外,時速300公里動車組不能使用鐵路乘車證。”修改后的辦法為,“持鐵路乘車證的人員坐動車組列車時,應實名簽證后方可乘車。”
據了解,鐵路職工通勤或者出差時,可享受免票待遇。通勤是指從家中前往工作地點的過程。
背景
4職工無票坐高鐵被批
今年4月17日,濟南鐵路局經營集團業務員呂濤、徐紅兵、杜玉忠、宋志剛四名職工違反原辦法規定,無票從棗莊站登乘京滬高鐵G130次列車商務座,乘務員立即進行了勸阻,但四人拒不服從安排,態度蠻橫、大聲喧嘩,引起商務座旅客不滿,影響極為惡劣,受到了全路通報批評。
鐵路相關人士表示,該辦法修改受益最大的是像北京南站這樣的高鐵車站職工。例如家住天津,工作在北京南站的職工,以前回家只能到北京站坐車,而現在就可以乘坐京津城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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