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從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獲悉:天津將加強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準入、使用、退出等環節的監管力度,騙購者將終身不被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會議審議了《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辦法(草案)》。《辦法》對保障性住房申請者的法律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申請階段弄虛作假或行賄的申請人及配偶5年內將不被受理住房保障申請;騙購保障房者除退回住房或按市場價補足房款并繳納罰款外,本人和配偶將終身不被受理住房保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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