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將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標志著我國全面推行食品營養標簽管理制度,這項制度對于指導公眾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降低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4”是指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1”是指能量。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應當標示反式脂肪(酸)含量。本標準還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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