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臺灣媒體報道,“行政院”昨天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將來臺就學陸生納入健保,將送“立法院”審議;“陸委會”統計,目前在臺陸生約1800人,可望先受惠。
“行政院長”陳沖表示,草案將來臺就學陸生比照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全民健保險范圍,展現當局人道關懷及對人權的重視,也創造友善的生活及學習環境,有助兩岸青年交流往來;陳沖并請“教育部”、“衛生署”及“陸委會”積極爭取“立委”支持,并請“教育部”等及早完成后續配套。
“陸委會主秘”張樹棣說,“健保法”規定,外來人口參加健保,以在臺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為要件;目前陸生是以“停留”身份在臺就學,無法符合投保資格;為使陸生能比照在臺居留僑、外生得加入健保,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院”會通過的草案,陸生來臺就學期間的身份將從“停留”改為“居留”;并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只要陸生來臺就學事由與時間終止,就可撤銷居留身份、須退出健保。
健保局長黃三桂則指出,現行規定僑、外生居留滿四個月才得納保,主要是為防范“帶病加保”;新制更從嚴,不論僑、外、陸生,都將于居留滿六個月才取得資格。
黃三桂也回應會否增加健保財務負擔指出,目前健保對臺灣20至24歲年輕階層平均年支付9084元(新臺幣,下同)、外籍生6200元、僑生4000元,陸生陸生加保比照第六類月繳749元、年繳8988元,“從財務面來看,不會有影響”。
至于上路日期,是否讓已居留滿六個月的陸生能立即加保,以及當局補助的每人每月500元由哪個部會支付,官員表示,仍得視“立法院”最終審議結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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