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5月,《北京市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公布。昨天(1日),北京市衛生局發布了相關補償的審核程序及流程。
市衛生局表示,在發生接種異常反應后,區縣疾控機構先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需在10日內送達申請人,同意診斷的患者將由北京醫學會進行損害等級評定,并完成損害程度評級,根據調查結果和損害評級出具的鑒定結果,90個工作日內向區縣衛生局提出補償申請。如對結果無異議,且通過人保審核,患者將在此后90個工作日內獲得補償款。
按照辦法規定,對于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殘疾或器官組織損傷的受種者,從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損害程度等級評定之日起,前兩年內的醫療費用均可補償。但受種者須在醫保或新農合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康復,凡與治療接種異常反應相關疾病的診斷費、檢查檢驗費、鑒定費、等級評定費等費用均被列入補償范圍。受種者的誤工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補助費均最多可補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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